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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20 17:36 阅读次数:

经调查,连云港市海州区亮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颐园老年公寓、连云港市海州区星火少儿英语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苹果少儿教育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木教育少儿素质提升中心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连云港市海州区亮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颐园老年公寓、连云港市海州区星火少儿英语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苹果少儿教育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木教育少儿素质提升中心等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连云港市海州区鲜切花种植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老年书画协会2家社会团体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连云港市海州区鲜切花种植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老年书画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7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邮编:222000

联系电话:0518-83088189

特此公告

海州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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