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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2025-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5-09-15 20:15 阅读次数:

(征求意见稿)

为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规发〔2024〕3号)等政策规定,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委托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海州区2025-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片区基本情况

本方案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工业园,共1个片区,片区东至瀛洲路、南至烧香河、西至纬二路、北至朐凤路,开发片区范围总面积32.8228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制定是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海州区的城市统一规划建设;有利于海州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成片开发能够在连续的空间上经济且系统地供给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产品,保障海州区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有利于海州区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成片开发可以在空间上连续、大面积、系统性地供给城市生产、生活的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集聚效益;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政府组织统一征收有利于同区位土地的被征收人实现同地同价补偿安置,有利于公平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三、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产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其他公益性用地项目,计划在2026年至2027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四、用地规划情况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本方案符合连云港市海州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开发时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本方案符合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公益性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开发片区总面积32.8228公顷,其中公益性用地面积13.9147公顷。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

五、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土地成片开发将通过土地征收、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市建设储备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海州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

(二)社会效益

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成片开发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三)生态效益

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将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连云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连政规发〔2024〕3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附图

CP320706-2025-03-01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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