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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海州区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6-03-03 15:03 阅读次数:

海州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连云港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连残发〔2024〕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海州区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统一年审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其中集中年审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建议在集中年审期间申请办理业务。

三、申报步骤

(一)关于系统登录

联网审核(全程网办):

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所属地市和辖区,点击右上角“在线办理”进行操作(首次办理需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

(二)关于单位信息完善

用人单位需在“单位信息维护管理”模块完善单位信息,对于海州区的用人单位,系统信息中“单位行政区划”、“残联主管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的选项均选择海州区。

(三)关于人员信息添加

1.用人单位在“残疾人安置管理”模块,点击“添加残疾人”按键,完善人员信息。去年在系统中申报过的用人单位,直接点击“同步上一年度残疾人”按键,即显示人员信息,不用再次添加。

2.用人单位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残疾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系统通过联网数据对残疾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认证,如系统校验全部显示绿色的“√”说明无异议,则根据系统提示“保存”“下一步”即可,待申报单位将所有已安置的残疾人员登记完成后,点击右上角“完成申报”按键即可完成。

如果系统校验的过程中出现红色的“×”,说明系统校验不通过,用人单位需要上传校验不通过部分的材料,等待年审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即年审通过,审核不通过需修改并重新上传材料直至审核通过。

3.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可在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查看,有关附件材料均可在“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年审服务QQ群”(连云港市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年审服务QQ群一群群号:857429996此群人员已满、二群群号:527539547,进群需备注用人单位名称)下载。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审核,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残疾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1-8级);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的工资证明;

(五)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为残疾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六)若残疾人为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人员认定协议(附件2);

(七)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联网审核并且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事项无需提交,无法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事项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五、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者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二级)或者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一级至三级)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三)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四)劳务派遣机构需在“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提交注册和备案申请,省级管理员备案审核通过后,方能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审核。

(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按实际就业月数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再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年审通过后,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2026年度连云港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线上申请方案》(附件3)有关要求在年审系统“达超比例管理”模块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残联部门预计11月份完成线上审核,届时请留意年审系统审核进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用人单位(含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按时参加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工作,所安置的残疾人均需纳入申报范围,确保申报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二)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参加此次审核认证。

(三)逾期未按时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将一律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各区用人单位如有需要,可查看《连云港市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业务咨询机构信息一览表》(附件1)向辖区内残联相关业务联系人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证相关事宜。

(五)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计入劳务派遣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双方须填写《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附件2)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六)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核定书。

(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依法纳入劳动就业信用管理范围,并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对虚报、瞒报、拒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届时审核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附件1: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docx

  附件2:2026年度连云港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线上申请方案.docx

海州区残联咨询电话:0518-83088573

海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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