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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1:56 阅读次数: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等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海州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须主动申请备案。

(二)新增备案。公告发布后新从事殡葬服务的中介组织及个人,应自开展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5.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6.相关培训、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7.其他所需佐证材料。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

3.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

4.相关培训、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5.其他所需佐证材料。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备案所需材料原件(现场核验使用)、复印件(现场提交),至海州区民政局业务窗口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7窗口

咨询电话:0518-83088188

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xlsx

附件2: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xlsx

附件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xlsx




海州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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