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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海州区家庭农场 培育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设施 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18:58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5〕23号)文件部署,开展2025年海州区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设施改善项目。

通过前期主体自愿申报、所属镇审核推荐,我局综合考虑运营是否正常、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纳入名录系统等多重因素,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遴选以下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2025年海州区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设施改善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海州区2025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海州区宁海街道王金亮家庭农场

5.25

海州区舜星家庭农场

5.25

海州区紫悦家庭农场

5.25

连云港谢意家庭农场

5.25

海州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设施改善项目

连云港吉丰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10

连云港国屹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10

连云港市金兵农机专业合作社

10

连云港市嘉凡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9.5

连云港市润佳源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9

连云港市优润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8.5

连云港市领衔机械插秧专业合作社

8

连云港市汝地茶叶专业合作社

10

连云港市绿祥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10

新浦区浦南镇天地缘家庭农场

5

海州区聚乐缘家庭农场

5

海州区田园盛宴家庭农场

5

海州区王元荣家庭农场

5

海州区板浦镇郁良源家庭农场

5

海州区正鑫生态家庭农场

5

海州区宁海街道畅博琳家庭农场

5

特此公示。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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