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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州区2024年度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时间:2024-09-1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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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办局院社、群团组织,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海委宣发〔2021〕25号)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区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组织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海州区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提供以下相关申报材料:
1、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四份。
2、填写《连云港市海州区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四份。
3、申报戏剧项目的,须提交剧本四份;申报戏剧剧本创作项目的,须提交详细故事梗概四份。
4、申报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创作摄制项目的,须提交剧本初稿或详细故事梗概四份。改编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5、申报广播剧项目的,须提交主题创意综述和剧本四份。
6、申报图书,推荐信中须对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做出客观评价;同时,须提交作品详细内容提要、章节梗概四份。
7、申报歌曲项目的,须提交由音乐领域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推荐信中须对申报项目的整体水平作出客观评价,并提交词谱和创作理念阐述四份。
8、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所有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报送至区委宣传部文化科,电子稿报送至指定邮箱。杨昆,联系电话:0518-81060910,邮箱:110882984@qq.com,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区行政中心535室。
附件:2024年度连云港市海州区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docx
中共海州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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