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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州区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社会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9-10 11:51 阅读次数:

海州区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结束,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9月13日—9月14日8: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州区新海街道康文社区(海州区新孔南路32-110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以及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A类岗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4)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及社保缴存年限的须提供社保缴费缴满相应年限等证明材料。

B类岗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3)凡按“2025年毕业生”报考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2025年7月份无社保证明材料;(4)参加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还须提供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证明(原件);(5)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还须提供退役不满1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前期已提交过的无须重复提交。

五、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通知相关安排。政策咨询电话:0518-85517289、19051876856、18261339851。

附件:海州区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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