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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21:16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牧〔2020〕21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30号)等文件,省财政对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每出栏一头奖励100元,奖励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区财政对于单一出栏500-5000头商品育肥猪的规模猪场,每出栏一头奖励50元,奖励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我区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奖励情况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江浩然

联系电话:0518-81581876

附件:海州区规模猪场扩能增量综合奖励名单.docx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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