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我区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6万元(连财农〔2025〕20号)予以公示,用于全区农村户厕改造提升项目。
特此公示。
海州区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