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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州区2019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渔业)的公示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09:29 阅读次数: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17号)文件要求,救灾资金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我区此次渔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补助水产养殖经营主体购买恢复渔业生产所需的水产养殖用混养料、生物肥料、复合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现将实施方案和渔业灾情调度表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海州区农业农村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113号。监督电话:81581893。

附件:1、海州区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渔业).docx

      2、2019年海州区渔业灾害调度表(2019年台风利奇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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