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连云港市海州区亮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颐园老年公寓、连云港市海州区星火少儿英语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苹果少儿教育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木教育少儿素质提升中心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连云港市海州区亮点文化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颐园老年公寓、连云港市海州区星火少儿英语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苹果少儿教育艺术培训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木教育少儿素质提升中心等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连云港市海州区鲜切花种植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老年书画协会2家社会团体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连云港市海州区鲜切花种植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老年书画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7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处罚决定的,需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因上述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无法缴回,公告期满后上述7家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作废。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邮编:222000
联系电话:0518-83088189
特此公告。
海州区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