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4-23 访问量: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4〕4号)规定,为做好2026年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将对在海州区执业的从事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进行公示。请拟在海州区开展房屋征收业务的评估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海州区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省住建厅颁发的备案证明复印件等;
4.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5.提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社保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智慧人社APP可扫二维码页);
6.提供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与营业执照、机构资质文件一致)。
以上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携带材料原件至申报现场由工作人员逐一核对。
二、报送要求
各评估机构须在2026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州区住建局征收管理科(海州区振海路195号606室),联系人:戴子馨,联系电话:13655132599。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