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速秸秆产业延伸发展,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奖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涉农镇街、农场推荐,区级审核,确定符合奖补条件的秸秆收储利用企业为连云港春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奖补金额为7792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
联 系 人:张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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