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海政复〔2024〕27号),划定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告。
一、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是县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同时是连云港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海州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青龙山,共占地约2.3亩,于2009年初开工建设,2010年4月5日建成并正式向社会免费开放。陵园由纪念广场、纪念碑、纪念馆、烈士墓园4个部分组成。纪念碑高16.9米、基座宽7米,纪念馆占地面积176平方米,陵园共建设墓穴70座,目前墓区内安葬54名烈士,其中有名烈士46名,无名烈士8名。
二、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陵园实际用地基准线为界,南至青龙山烈士陵园南侧墙体滴水檐,北至青龙山公墓下山主干道,西至青龙山烈士陵园西侧墙体滴水檐,东至青龙山烈士陵园广场东侧围栏,面积为1514.2平方米。
三、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海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责任单位: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四、划定范围内保护管理权责
青龙山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在陵园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陵园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