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6-00054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州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整治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6〕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州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整治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执行。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整治方案
为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守护群众身心健康,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秉持部门联动与“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聚焦重点区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划定露天烧烤禁止区域,推动更新一批油烟净化设备,深入化解一批餐饮油烟突出信访,形成一批分类治理案例,提升餐饮油烟治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重点任务
按照“分区、分类”原则,以主城区13个街道为重点区域,兼顾城区周边镇街、园区、农场,围绕露天烧烤、重复信访单位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一)餐饮行业分区管控。各镇街、园区、农场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梳理重点区域可开设餐饮单位的场所、地址形成白名单;梳理重复信访且不符合开设餐饮的场所,纳入重点敏感区域管理。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划定露天烧烤禁止区域(职责分工见附件1)。
(二)油烟净化设施更新提质。各镇街、园区、农场加强餐饮行业网格化管理,开展油烟问题动态排查(详见附件2),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商家禁止露天烧烤、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洗、减少经营中产生的噪声。根据重点区域治理需求推动部分商家更换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提升油烟净化水平。
(三)突出信访问题攻坚化解。以居民信访投诉为切入点,重点核查被投诉餐饮单位选址是否规范、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配备、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是否规范、经营噪声是否扰民、是否存在露天烧烤等问题。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各镇街、园区、农场会同生态环境、市场、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联合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餐饮单位及时整改,推动信访矛盾问题化解。
(四)治理案例争做示范。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或经营管理单位建立餐饮油烟管理制度,推动营业面积超五百平方米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鼓励大型、重点餐饮单位组织专人或委托第三方规范化运营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异味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详见附件3)。探索通过适当的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商家建设、更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以及开展集中清洗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部署阶段(2026年3月—4月)
各相关单位根据上级交办、重点信访、巡查发现等问题线索开展排查,推动相关餐饮单位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动态形成餐饮单位污染源清单。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6年5月—11月)
各镇街、园区、农场对辖区内涉及餐饮油烟突出的环境问题,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攻坚,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属地会办攻坚重点餐饮问题,提供相关执法支撑,着力解决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围绕露天烧烤治理、油烟净化设施集中规范清洗等探索建立示范案例。
(三)长效监管阶段(2026年12月—长期)
各镇街、园区、农场、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监管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重点餐饮单位做好长效管控工作,属地运用好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环境巡查工作时,适时提醒各餐饮单位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建立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台账。
四、工作成效及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落实本次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要求,要把“提升精气神、强化执行力”贯穿工作始终,尽快取得一批群众看得见、可感受的实际成效。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会商会办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跨部门、跨行业整治,凝聚攻坚合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既要严格执法监管,也要防止“一刀切”等问题。
附件:1.餐饮油烟整治职责分工
2.镇街餐饮油烟问题动态排查表
3.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检查检修清洗记录表
4.餐饮污染防治告知表(物业版)
附件1
餐饮油烟整治职责分工
海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会同区污防办牵头推进重点餐饮油烟问题整治。
区城管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露天烧烤行为,结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要求牵头划定我区露天烧烤食品禁止区,于本年度完成划定工作。同时,合理规划疏导点,考虑邻避效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依法开展监管。对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严格依法审核,依法做好提醒规劝工作。探索优化解决三类地区选址问题,利用属地网格化管理机制,会同住建部门梳理排查餐饮选址白名单和重点敏感区域清单。
区数据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内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严格依法审核登记,依法做好提醒规劝工作。
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建局:负责规范排水户行为,严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废渣、有害气体及烹饪油烟等危及设施安全的污染物;督促物业单位在装修阶段向餐饮单位告知选址、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相关规定,确保告知表填写完整并妥善存档。与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阶段做好专用烟道的核定。
海州区消防救援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全区列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海州公安分局:负责社会噪声的管理、列管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以及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维稳等工作。
镇街、园区、农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开展辖区内餐饮油烟整治,做好动态排查、宣传引导、信访调处、督促整改、长效管理等工作。以矛盾化解为首要任务,围绕突出餐饮油烟信访问题,结合网格化管理要求,在巡查时督促餐饮单位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规范清洗台账;对重点信访、难点餐饮油烟问题,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理,鼓励群众参与,探索群众代表、餐饮单位、属地、部门圆桌对话机制,推动餐饮单位消除可视油烟问题。
附件2
镇街餐饮油烟问题动态排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单位: 联系电话: |
检查单位: 联系电话: |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经现场核查,发现以下问题(可多选): □ 违规露天烧烤(含占道露天经营) □未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含擅自停运、拆除) □未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台账(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油烟排放浓度超标(无组织排放 / 有组织排放不达标) □未设置专用烟道或烟道布局不合理 □油烟排口位置不当造成异味扰民 □使用高污染燃料 □营业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 □其他: (需具体注明) 请对照规范标准,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告知监督检查单位。 |
|
整改建议: |
|
附件3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营检查检修清洗记录表
餐饮服务单位 |
||||
受委托运营单位 |
||||
检查检修清洗时间 |
||||
检查检修清洗内容: |
□ 检 查 |
□ 清 洗 |
□ 更 换 |
|
检查检修票据 |
(照片) |
|||
油烟设备 |
清洗前 (照片) |
清洗后 (照片) |
||
备注:清理前后图片须彩色打印或留存电子照片,并有日期水印。本记录表作为台账资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附件4
餐饮污染防治告知表(物业版)
所属街道 |
社区 |
||
餐饮单位名称 |
小区/建筑物名称 |
||
餐饮经营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
餐饮店地址 |
|||
告知内容: 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本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3.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
|||
本人已仔细阅读告知内容,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自愿遵守。
确认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