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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1-00254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指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秀逸苏杭小区45号楼103铺等三户行使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职责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发〔2021〕1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指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秀逸苏杭小区45号楼103铺等三户行使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10-29 09:51
阅读次数:
海政发〔2021〕16号
关于指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秀逸苏杭小区45号楼103铺等三户行使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职责的通知
郁洲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指定区市场监管局对秀逸苏杭小区45号楼103铺、秀逸苏杭小区11号楼109铺和秀逸苏杭小区45号楼无单元107室等三户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积极配合。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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