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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索 引 号 | k1255725-8/2021-00028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11-19 17:20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康为皮肤病门诊部不正当竞争案件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名称:连云港市康为皮肤病门诊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70607822045X5
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处罚〔2021〕1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
·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2015年从新网互联购买了域名,建立了网址WWW.KWBDF.COM的网站,宣传门诊部的医疗服务,期间为了开展网站的正常维护,曾聘用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和向网站内填充内容,并于2019年6月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医疗广告审批证明》{(连卫)医广[2019]第6-12-012号},但当事人仍超出《医疗广告审批证明》的内容上传相关内容,至2021年12月11日因群众举报而被本局查获时止,形成了一个较系统的宣传体系。
·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3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处罚结果分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发布
· ·罚款金额:3.5万元
· ·没收金额:0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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