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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2-0009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海政复〔2022〕4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2-09-09 16:20
阅读次数:
〔A〕
〔公开〕
海政复〔2022〕49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陈立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风筝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一处高标准的风筝文化乐园,在我市公园建设上是具有开创性、填补空白的一个有益项目。这不仅是保护和传承我市风筝为代表的体育文化项目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满足市民休闲健身消费需求,提高幸福指数,弘扬风筝年画民俗文化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建设风筝文化广场的建议,我区主动对接市文广旅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做好风筝文化广场摸底调研、空间划分、功能设置、文化服务供给、细化需求和综合利用等前期工作,打造文化广场特色亮点,尽快推动风筝文化广场的建设运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根据《连云港市孔望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州区政府正对面地块(秦东门大街南、新孔路西)规划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40亩。该地块地下疑似有较多文物遗存,暂未开展勘探及发掘,无法进行地面硬化等施工工作,只能简单铺设草坪。待未拆的房屋拆掉完成清表,申请文物勘探发掘后,若没有发掘有价值的文物我区将申请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文体事业的关注,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金兵
联系电话:0518-810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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