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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5/2021-00036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97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海政复〔2020〕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9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0-07-29 16:30 阅读次数:

A 公开


海政复〔202057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4197号建议的答复


郑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204国道东北村郑庄路段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交通信号灯,新204国道已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和建议设置了交通信号灯。

经查,新204国道与板浦镇东北村道路交叉为十字路口,新204国道为双向6车道,板浦镇东北村道路为混合车道,因此导致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各方向交通流冲突明显,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信号设置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相关规范,此路口的路口类型、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条件均符合安装信号灯的条件。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与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等部门的协调,安排专业人员同步参与信号灯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共同推动该路口交通信号灯等设备建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0714

人:顾守江

联系电话:85507225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代联委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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