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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2023-00221 分 类 /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区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海卫复〔2023〕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3-08-30 10:34 阅读次数:

〔A〕

〔是〕

海卫复〔2023〕34号

关于区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杨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月子会所”等新业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月子会所是为产妇提供坐月子服务的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产妇生活照顾、婴儿喂养、产后护理等,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营业。该行业属于新业态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发现有明确的该类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监管内容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无牵头部门全面负责,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区,导致消费者权益损失。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全面做好月子会所的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行业管理标准。由商务部门牵头制定出台我区“月子会所”等新业态行业标准,确立行业规范,对月子中心的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予以明确,依据行业标准强化监管,使月子中心行业得以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行业督查监管。“月子会所”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开展业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餐饮服务的月子中心进行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规范食品加工场所各个功能区合理布局;通过日常监管,要求各月子会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制度,全面规范月子会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卫健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月子会所”开展诊疗活动申请设立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依法许可,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月子会所”依法予以查处。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积极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纠纷协调工作,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职能,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对职责不明确的投诉将采取部门联合的形式开展纠纷协调,确保处置到位,让群众满意。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 系 人:吴涛

联系电话:85465345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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