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1426719-5/2021-0015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标 题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政办发〔202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州 发布日期:2021-05-10 09:58 阅读次数:


海政办发〔20218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其中5起发生在海州区,特别是46日我区连续发生2起亡人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经研究决定,从47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带队分成10个工作组,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拆迁)施工项目。

二、检查时间

47-13日。

三、分组安排

组别

成员

检查范围

联系电话

1

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及

部分工作人员

高新区各园区办

刚:15161377187

2

朱伟哲

区政府1名,瀛洲集团、海发集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瀛洲集团、海发集团在建工程

祥:15062938340

朱建武:13961388006

3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锦屏镇

朐阳街道

海州街道

宁:15151230056

房晓梅:18705138636

4

(副区长)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浦南镇

幸福路街道

洪门街道

刘汉芝:13505133924

李志平:18705138299

5

赵士标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新海街道

浦西街道

曹兴娣:13605137551

王根军:13815660808

6

薛喜东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新浦街道

郁州街道

刘光超:13851280805

黄炳业:18705138581

7

林秀兰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新南街道

路南街道

新东街道

轩:15150952150

董淑清:13505130508

8

姚协丰

区政府1名,岗埠农场、云台农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岗埠农场

云台农场

程耀超:18501498703

凯:18661259363

9

冯遵永

区政府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花果山街道

宁海街道

弘:15861206396

胡掌文:13851267166

10

李宝凯

区政府1名,纪委监委1名;属地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住建局1名;专家1

板浦镇

新坝镇

南城街道

超:15951253426

周新庚:17358297479

温祥索:18205138025

检查车辆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查处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要求对承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实施有效管理,违法转包、挂靠、分包等行为。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严肃查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与投标时不一致、人员不到岗履职等情况。

(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查处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操作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等行为。

(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情况。重点查处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不到位、待岗转岗换岗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情况。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情况。重点查处未制定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等行为。

(六)拆除工地技术方案落实情况。所有拆除工地在拆迁施工前必须制定拆除安全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会商研究讨论通过,并报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分解各项任务目标,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守牢安全生产这一生命线、红线、底线,切实履行保安全、保稳定重要政治责任,确保攻坚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全区所有建筑(拆迁)施工项目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拆迁)施工项目,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采取停工(或部分停工)整顿措施;对大检查行动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时、及时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停工从严从重处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待整改处罚结束后方可施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顶格处罚、一案双查、联合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三)借助社会第三方技术力量,采取聘用、有偿服务形式,由镇街等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或市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专家参加属地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出具相关整改意见并负责整改复查落实工作。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7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7日印发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