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2022-0004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海政办发〔2022〕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2〕1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州区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区各办局,高新区各园区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成立海州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应急指挥与组织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 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朱伟哲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 王 宁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郝 力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于 卉 区政府副区长
万安然 区政府副区长
王从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戚双喜 区政府副区长,海州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
陈 飞 区政府副区长
冯遵永 区政府副区长(挂职),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高剑波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
田亚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外事办主任
陈洪海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赵天明 区政法委副书记
于 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区委网信办主任
徐 祥 海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明军 区发改局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闫 浩 区教育局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文传 区科技局局长,高新区科经局局长
吕芳芳 区工信局局长
吴海虹 区民宗局局长
林春娟 区民政局局长
刘亚军 区司法局局长
张正文 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董志红 区人社局局长
李 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局长
董立文 海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
王志钰 区住建局局长、人防办主任、地震局局长
金 刚 海州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健 区城管局局长
张 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德恩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区委农办主任
谢 艳 区商务局局长
颜 玮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杜 威 区卫健委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祁 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 晨 区审计局局长
陈贤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 宏 区信访局局长,区政府办副主任
黄宝军 区政协副主席,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林 华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程 娅 团区委书记
杨 静 区邮政管理局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何洪壮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王 涛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包龙庆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苏振威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许 春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 洪 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胜波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入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
王庆益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区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区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区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做好相应应对工作,并完成区应急委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府副区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牵头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办各分管副主任兼任副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是区应急委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洪海同志兼任。
区应急办承担区应急委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省、市应急委的工作联系;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海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统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建立与驻区部队的应急联动机制;承办区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