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8-3/2016-00035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5 |
标 题 | 2015年海州区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2015年海州区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 ||
时 效 |
2015年海州区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本辖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本辖区物业服务与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协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旧小区(居住区)整治工作。
(四)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拆迁;管理和整顿新浦地区房屋拆迁市场;负责新浦地区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五)按要求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做好城区防洪排涝的有关工作;拟订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发展计划,指导实施旧城区改造。
(六)参与编制和审议全区城市化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八)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防震减灾计划的实施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防震减灾教育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统筹规划全区施工力量的发展,参与推进建筑节能;协助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监督管理,协助调查处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协助进行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园林绿化科等6个科室。
下属单位:拥有下属单位13个,分别为:海州区绿化管理养护一处、海州区绿化管理养护二处、海州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一处、海州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二处、海州区城建花圃、海州区苗圃、新浦公园、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锦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城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青年公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浦宏达市政工程公司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查漏补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做好道路管网养护。切实加强市政养护管理,全年共完成沥青路面维修11708平方米、水泥路面坑塘维修5390平方米,调整路牙石3336米,维修人行道板2.1万平方米,新铺及维修平立石4000米。推动城区防汛和下水道清淤工作,仔细排查管养范围内的下水管道,维护与疏通互补,共计清掏大小井2.18万座次,疏通排水管道240公里,更换大小井1805座。
二是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本年度已完成31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其中10个小区由市级承担,我局投资1100万元完成21个小区的改造工作。为了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进行长效管理,我区出台《海州区改造后老旧小区管理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计划每年支出100多万元,对改造后管理较好的老旧小区予以奖励,形成管理和收费的良性互动。
三是开展破损道路维修。我局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用心勘察、精心施工,切实做好破损道路维修工作,完成投资1000万元,对大庆西路、小学路、永富路等23条道路进行维修,维修面积49000平方米,涉及道路总长约12公里。完成海州区10个街道的背街小巷调查工作,建立背街小巷数据库,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二)创模争优,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一是严格做好日常巡查养护。自2014年两区合并后,我局绿化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区绿化养护面积达129万平方米,我局的养护范围主要包括解放路、朝阳路、南极路、通灌路、海昌路、大庆路、秦东门大街、等城区主要道路,整洁路、永富路、机床巷、群艺巷、朝一路、朝二路、青年路、盐河西巷、建国巷、云山路、云华路、花园路、东风路等城区支路小巷,龙尾河西岸、西盐河东岸等河滨绿化带,以及游园15个,公园2个。为做好养护工作,我局购置了高空作业车、高炮打药机、自卸工具车、绿篱机、高枝锯等设备,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总体绿化水平有所提高。2015年,全区完成投资1.29亿元,实施公园游园提升、道路绿化、河滨绿化、绿色通道补植、特色花卉栽植、居住区单位绿化等38项园林绿化工程,新建改造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面积74公顷,绿化绿地率达37%,绿化覆盖率达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
三是开展公园游园提升。(1)投资1030万元,开展青年公园大门及绿化景观提升以及10个街旁游园绿地建设。游园建设中,改造游园绿地2个,新建8个,栽植各类苗木0.52万株,其中乔木0.39万株,灌木0.13万株,地被2.04万立方米,新建改造面积17.5万立方米,新增5.7万立方米,公共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2%。(2)青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对园内绿化进行了部分调整,栽植黑松3棵,红叶石楠球12棵,栽植南大门竹子160丛,补植草坪约1000平方,对园内花木进行整形修剪和灌溉,清理园内绿化垃圾100吨,大门及两侧厢房工程完成。(3)完成新浦公园水体清淤工程,清理水面面积13亩,淤泥平均深度1.2米,最深处达1.55米,清理淤泥约10500立方米,清理完成后补水约10800立方米。
四是做足绿化创模准备。(1)加强组织,突出责任。制定了《2015年海州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和《2015年海州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创模工作整改措施方案,并按照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具体责任单位;(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区政务网站、连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我区绿化信息、图片等宣传报道30余篇、刊登各类绿化宣传文章20余篇,在连云港日报刊登绿化专版2期,被市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6篇,同时开展樱花园机关干群义务植树、新浦公园樱花节赏花大会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积极性;(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由区政府办组织、我局牵头,对全区的绿化工作每半月督查一次,及时了解各项工程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严格考核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积极推动全区绿化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美化村庄环境。2015年全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完成辖区92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并确保通过省厅对全域87个行政村,402个自然村的验收。全区共出动6000余人次,动用机械和车辆180台次,共整治沟渠17410余米,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2000余吨,平整和新修路面12公里,清理沟塘23000米,清理乱堆放2500余处,粉刷墙壁15000平方米,种植绿化树木3600余株,修复花坛650米,新建垃圾池72座,修缮垃圾池63座,墙体宣传标语、横幅890余条。为了全力冲刺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全域验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区整治办组织各镇街开展互查并进行打分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发布《海州区村庄环境整治推进情况通报》,在区政府网站上刊登。指导浦南镇上报2015年江苏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及名村项目。指导板浦镇、浦南镇申报临海小城镇培育项目,拨付省补资金各1000万元。
二是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2015年,辖区内的危房改造任务共107户,已确定任务87户,有20户需进一步核实。板浦镇71户,锦屏镇10户,宁海街道22户,新坝镇4户。截至11月初,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已批准开工户数79户,开工率73.83%,完工78户,完工率72.8%。在建1户,未开工28户。
三是初步完成区域供水工程。我局牵头推进各项工程,使区域供水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全年完成板浦镇、南城镇和洪门街道区域供水任务,完成全覆盖率75%。(1)板浦镇区域内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总投资1776万元,目前供水二期项目已经完成90%,完成罗圩村、官庙村、永平村主支管网铺设,已经铺设完毕,沙沪输水管网正在实施;供水三期项目完成50%,完成铺设菜园村、尤庄村主支管网铺设及城区西大街供水工程;(2) 南城供水主支管网工程:更换新大街主管道主管网1.4公里,口径300管,支管网4.1公里,口径90管和63管,总投资600万元;全线主管网已经全部完成,支管网已完成了3.4公里,更换居民水表890只,还有化工厂路段的管道,邮局路段的管道未更换,管道约有700米漏水严重,无法修理。 (3) 洪门村区域供水工程:主线采用dn300球管,长2500米,投资约150万元,供水管线铺设沿铁西路南侧、g204国道西侧并经过蔷薇河大桥至洪门村委,供水主线从铁西路并经g204国道西侧铺设至电厂西大岭生活区西门处,完成供水主线铺设约400米,目前支管网正在施工。
(四)科学发展,转变城乡发展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模式,今年,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我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成立全区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牵头制定了《连云港市海州区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海州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编制《海州区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区规划》,并到省住建厅对该《规划》进行了专家评审答辩。年内示范区已经审核通过,进入实施阶段。与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绿色能源投资协议,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冷供热中心。在月牙岛、孔望新城规划建设海绵城市,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精心施工,持续提升通行条件
一是扎实推进204、310国道项目。204国道工程,该项目我区主要承担市区段(全长31.4公里)的征地拆迁。截至目前,应征土地1799亩,已完成1579亩,占88%;应征拆房屋38495平方米,已完成13700平方米,占35%;可提供作业面27.3公里,占87%,剩余未提供的4.1公里主要是未征拆到位的房屋、坟地、围墙以及鱼塘等。根据市领导关于204国道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在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剩余的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310国道征地拆迁工程,该项目我区主要承担的任务是完成涉及海州区的征地拆迁。目前310国道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是精心做好迎国检工作。根据市迎检办关于全市迎国检工作第五次督查情况的通报,我区先后共投入700余万元,对涉及海州区310国道、323省道的绿化缺株、淤泥堆积、道口未硬化等情况进行积极的整改,310国道现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共完成道口硬化65个,新建修复侧分带花坛29段共计16631.4平方米,修建辅道21条共5.11公里,清理建筑垃圾12000立方米,清除乱堆垃圾及材料沙土42000立方米,拆除废旧垃圾池26个,拆除废弃广告牌标杆15处,拆除铁皮房子8个总面积160平方米。
三是狠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苏交公〔2015〕1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江苏省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计划的通知》(苏交公〔2015〕9号)文件要求,海州区2015年度农村公路、桥梁提档升级建设计划总投资3203万元,总省补1727万元,地方自筹1476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16千米,总投资1297万元,省补773万元,地方自筹524万元;桥梁建设共7座,总面积6524平方米,总投资1906万元,省补954万元,地方自筹952万元。至11月初,完成迎宾大道(西段)、安兴路、浦联线道路路面工程,完成尹巷后桥、新建村桥、蔷薇大桥桥梁建设,花观路已完成1公里路面工程,洪新线新坝段完成地基、管涵铺设,路基整平,正在进行水稳铺设,吕草线、浦洪线、新板桥、埃字河桥、海黄线三桥、墙匡桥正在筹备建设。
(六)树立规范,努力推动物管全覆盖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指导。试行全区物业标准化管理,完善物业管理体制,配合市住房局建成物管服务数字平台,建立物业项目监管考评体系,目前已有105家物业企业纳入诚信档案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的目标任务;组织人员对部分物管小区的卫生环境情况进行检查,发布《海州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通报》,对检查结果不理想的物业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倾听诉求,积极化解矛盾。近年来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越来越频发,我局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小区矛盾。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12345平台案件460起,处理小区业主集体上访约100次,累计处理矛盾问题920件。积极与市建设局和市房管局开展协调工作,针对江天花园、忠达玉兰园和馨海名郡三个烂尾楼工程,为其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力争3个项目能够正常运转,缓解购房者、回迁户与开发商的矛盾。对矛盾比较突出的小区,我局积极与业主沟通,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业主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无人愿意接手的小区,我局指导街道和社区跟进,对这些小区进行托管,满足业主的物业管理需求。
三是整治违建,维护小区整洁。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针对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我局发布《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制130份发送到辖区内110家住宅小区,共查出违建项目2300个,统计约2.8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积极配合城管拆除小区违建,先后参与到悦城国际、祥和园、中茵名都等12个小区的现场拆除工作。要求物业企业针对业主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乱搭乱建、占用公共场地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一共发出150份。
(七)保障民生,实现居者有其屋
一是联合推动危旧房改造。今年,我局配合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2014年上报的普查结果进行现场勘察,并对第一批现场普查疑似局部危房(涉及面积7.7万平方米)出具了《房屋安全核查疑似危房统计表》,住建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举行专题会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疑似危房情况及时通知到产权人,要求其进行加固、维修、解危。
二是严把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一是做好廉租房的相关工作,积极进行2014年廉租房补贴发放工作,发放720户,补贴资金共计100多万元,并对2015年新增申请廉租房补贴500户进行登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位于万山三期的210套限价房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通知1500户符合经济房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选房,共有540户家庭预交10万元保证金,参加电脑摇号选房,并于6月份开始办理入住手续;三是开展新增公租房的申请工作,位于茗泰小区800余套的现房已经具备入住条件,并对外进行宣传,接受群众的申请。
(八)认真履职,稳步开展建筑业管理
一是建筑业产值稳步提升。我局指导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申报、职业培训,有力促进建筑业市场的发展。2015年全年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02亿元、建筑业增加值3.0亿元,外出施工产值1.12亿元,完成了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建筑业安全管理。加强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共组织建筑业安全生产大检查18次,其中月查12次,专项检查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9份、整改意见176条;开展区内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5次,配合市局进行扬尘治理督查2次;制定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明确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局指导科室及责任单位,拟定了局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海州区共受理市、区清欠民工工资转办案件26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处置成功率达95%以上,配合区相关单位赴省处置清欠上访案件2起,会同市清欠办、市信访局协调会办清欠案件9件,组织清欠专项检查3次,编写清欠信息简报2期,区内印发通报。
(九)科普领路,扎实做好防震减灾
一是加强科普宣传。(1)3月13日,举办全区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分管领导、助理员及部分灾情速报员参加的防震减灾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培训班。9月29日,组织全区防震减灾助理员28人参加市地震局举办的全市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班暨桌面演练。(2)结合“5.12”、“7.28”等时间节点,联合市地震局及有关街道,在海州鼓楼广场、津华苑社区、市民广场等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5次,通过专家咨询、摆放展板、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科普宣传。
二是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1)5月7日,在全区40所中小学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全区共计5万余名师生参加演练。5月12日,在路南街道贾圩社区举行了一次疏散演练活动。(3)6月16日,联合朐阳街道办事处在孔望山社区一方山水小区成功举办了“防震减灾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三是推进防震减灾创建工作。2015年,区地震局联合区教育局,申报省、市级科普示范学校各一所,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正等待省级部门验收。组织孔望山社区申报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准备迎接验收。
(十)强化思想,深入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结合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教育。(1)今年,局党委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召开全系统学习大会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三严三实等方面的知识。(2)邀请区纪委副书记李宝凯同志到场授课,引导干部职工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3)举办专题讲座1场,参观新海电厂廉政教育基地1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参观教育、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
二是高标准推进党组织建设。(1)依据发展程序,今年我局发展党员2名,培养积极分子20名,发展对象4名。(2)局党委书记多次带领检查组,到我局下属14个支部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3)投资5万元对白虎山建党亭进行修整,并向公众开放。
三是注重党性抓好队伍建设。(1)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制度抓规范。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等。(2)认真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支部按照党员工资情况,足额收缴党费。(3)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成立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区住建局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第二部分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989.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80.11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经费略有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13989.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16.7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241.7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和专项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681.5万元,为住建系统内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35.42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是工资性补助经费减少。
3.事业收入8.64万元,为住建系统内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8.64万元,增长100%。
4.其他收入2382.7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4.63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工程类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3989.5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175.66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节能环保支出1239.9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9180.93万元。
4.农林水支出179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1225.51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106.9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年收入合计1398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6.73万元,占78%;上级补助收入681.5万元,占4.9%;事业收入8.64万元,占0.1%;其他收入2382.7万元,占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1398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533.81万元,占68%;项目支出4455.76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989.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80.11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经费略有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住建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091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41.76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略有减少。
住建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2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0.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6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住建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0.52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都有增加。住建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3.3万元,支出决算为79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都有增加,其中主要原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4.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82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2015年住建局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7.91万元,完成预算的6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主要是为保证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转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住建局2015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住建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1万元。
住建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30%。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17人次。主要为国家紧急救助员培训、2015年城乡建设暨部门服务业统计培训、中小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农村公路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等。
4.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7.9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26.35万元小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同时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大幅减少,为0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相关开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住建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3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778.23万元,降低6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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