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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8-3/2020-00028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0-05-08
标 题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海住建〔2020〕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10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岗埠农场: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加强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切实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彻底,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深入排查整治,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连云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手册》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要加强对基坑、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大风险源安全管控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危大工程管控流程,认真落实安全管控责任。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工程等5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制成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并在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严格贯彻执行。

五、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采取常规检查、突击抽查、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予以限制。

六、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加大培训费用投入,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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