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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915050/2026-00007 分 类 / 公告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6-08-18
标 题 关于依法强制拆除海州区学院路名人世家B13号楼违法建设的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依法强制拆除海州区学院路名人世家B13号楼违法建设的公告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6-08-18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蒋利、何跃娟在海州区学院路名人世家B13号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4月13日依法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连城执(高新)限拆决〔2026〕002号),并于2026年4月14日送达。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自行拆除义务。

2026年7月7日,海州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成郁洲街道办事处对上述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本机关于2026年7月1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海(郁)决催字〔2026〕第(2)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自行拆除义务。

本机关于2026年8月7日依法作出并送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海(郁)强拆字〔2026〕第(2)号),决定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公告,公告如下:

限当事人蒋利、何跃娟于2026年9月17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于公告期满后,即2026年9月18日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公告期间,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

对于强制拆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妨碍、阻碍拆除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州区人民政府郁洲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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