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15050/2022-00011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标 题 | 关于郁洲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郁洲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郁洲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为扎实做好郁洲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长:王志轩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 菲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小丽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董金凤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万珊珊 残联专委
高 悦 党建办工作人员
金 珠河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卞晓云 学院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畅 东苑高新社区党委书记
王丁卉 淮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雯雯 东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志伟凤梧社区党支部书记
汪星辰西凤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为民服务中心,李菲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专班职责:董金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起草综合文稿、筹备会议、信息报送、指导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及使用等工作。李菲负责对各社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导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专项排查整治面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和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聚焦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已经享受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但生活仍然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是否有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深入细致排查政策落实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排查已纳入保障和服务范围的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排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定期入户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低保家庭中的一户多人(6人以上)、一户多孩(3孩以上)和单人户的家庭。
2.特困人员。排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失能、半失能和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3.独居和空巢老年人。排查8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三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照料、安全监护、关爱服务等情况。
4.困境儿童。排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监护、生活照料落实情况。
5.留守儿童。排查留守儿童的监护、委托照护、关爱服务落实情况。
6.生活困难残疾人。排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居家托养照料服务对象、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对象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 人,以及各地扩面范围内的残疾人。
(二)排查未纳入保障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
1.街面流浪乞讨人员。
2.因病因灾因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或个人。
3.申请低保未通过的家庭、近三年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家庭。
4.事实无人抚养但未纳入保障的困境儿童。
5.可能符合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但未申请对象、有明显残疾但未申领残疾人证的困难对象。
6.重复信访反映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
7.因未落实户口/人户分离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救助帮扶政策的对象。
8.其他可能符合救助保障条件但未主动申请帮扶的特殊困难群体。
9.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三)排查机构住养对象
在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所属的社会服务机构的特殊困难群体,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安全监护、托养照护、权益保障等情况。
三、排查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准备阶段(3月31日前)
1.社区排查梳理。社区组织“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网格员、居民代表等对辖区所有家庭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将已纳入保障服务范围的家庭(个人)名单、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名单汇总形成专项排查基础名册,经主要负责人和社区联系点领导签字后,3月31日前上报街道。
2.专题培训。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对相关业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6月)
1.街道组织排查。街道制定排查工作细则,组织入户排查队伍,由社区联系点干部牵头,以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网格员、志愿者等为主体,以每个社区为单元,对照名单,逐居逐户、逐街逐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填写特殊困难群体入户调查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排查基本情况报告(“一报告”)和需要整治的问题清单、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户(人员)清单(“两清单”),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5月底前上报区民政局。排查中发现有来历不明妇女儿童、疑似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违法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的,及时向政法、公安等职能部门报告。
2.县级抽查核实。各县(区)要全面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排查,汇总排查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访谈、电话问询、信息比对、组织第三方等方式进行核查抽查,确保辖区村(居)“村村到”和“两清单”中的对象“家家到”,对其他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6月底前,形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市工作专班。
(四)督导检查阶段(4月—8月)
省、市工作专班将组建督导组,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带队,从4月起对各县(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已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劳动所、卫生健康、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二)强化部门协同。街道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街道民政牵头,劳动所、卫生健康、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业务指导、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和完善机制等工作。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领域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
(三)稳妥有序推进。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排查整治,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要细化工作方案,及时会办调度,推动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要严明工作纪律,注意方式方法,涉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情况、答复口径、阶段成果等,实行扎口管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郁洲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