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 索 引 号 | 01426719-5044/2021-00013 | 分 类 | / 决定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 标 题 | 关于依法注销连云港市旅游职业培训中心和 连云港市艺博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依法注销连云港市旅游职业培训中心和 连云港市艺博职业培训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1-12-16
阅读次数:
经核查,连云港市旅游职业培训中心和连云港市艺博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期限已经届满,未参加年审,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现已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审批机关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海州区行政审批局决定依法注销连云港市旅游职业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207003000084号)和连云港市艺博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207003000089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4日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