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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4-0/2024-0000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4-03-29
标 题 关于印发《新浦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新浦办发〔2024〕1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新浦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29 阅读次数:

新浦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新浦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标对表“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坚持把统筹安全与发展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宣传工作要点。将安全生产作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协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动真碰硬的决心狠抓末端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政办、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全力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党工委成员、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原则,在一季度前逐一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责交叉领域的监管主体、工作职责,将所有企业和单位纳入监管范围。街道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并抓好落实。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监管责任,严肃纠治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严格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参加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刚性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企业安全文化(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新浦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方案,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工程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七大行动。扎实推进年度17项重点任务,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街道安委办牵头,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全面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底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施《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推动全区风险报告由工业企业向各行业领域拓展,摸清各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和风险底数,并在平台中定期报告较大以上风险,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常态化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广使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摸清小场所和风险底数,逐一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和属地检查,形成小场所消防、燃气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优化完善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闭环整治风险隐患(街道安委办牵头,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配合区有关部门淘汰冶金工贸领域落后工艺和装备,推动湿式除尘企业采用更为先进可靠、本质安全度高的设备设施。协助市主管部门推广建筑工地无人机施工升降机,推动“一键开灯、一键开锁”“一键报警”、工商级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按计划安装(建设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加强安全工程治理。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消防生命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提高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持续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不少于20套。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着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存储危险化学品和“小化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检查,严禁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应急办牵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扎实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强化粉尘涉爆企业监管,突出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治理,制定出台相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动态掌握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现状,采取“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加快推进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监测预警系统;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全覆盖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对企业自查不深入、仍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严格执法处罚,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街道应急办牵头负责)。

九、组织推进“厂中厂”专项排查整治。出台“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强化宣传发动,6月底前完成“厂中厂”底数排查,12月底前完成独幢厂房分割出租或分层出租等重点“厂中厂”整治。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厂中厂”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明令禁止的行为,依法取缔并实施行政处罚。重点解决“厂中厂”底数不清、出租方“以租代管”、承租企业违规经营、火灾隐患突出等问题(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深入开展成品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学习贯彻《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配合区有关部门推动各加油站(点)老旧设施更新,组织加油站(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轮训,开展优秀加油站(点)评选及观摩,规范加油站(点)合法经营,提升加油站(点)规范化建设水平。重拳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强化舆论宣贯、线索举报、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经费奖励等长效机制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秩序(经贸办牵头,派出所、环保办、建设办、应急办、区市场监管局新浦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网吧、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商铺、“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用户侧除外)、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违规充电、管道竖井、消防车道、电器线路、私搭乱建、值班巡查八个方面内容,严查物业公司消防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现象。组织开展高层无水建筑、老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现场管理规范化建设,配合区有关部门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落实专兼职消防员、安全员“两员”配备,强化管理,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隐患(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十大行动”。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持续重拳打击“黑气”市场。加强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动态清零不合格“灶管阀”,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组织使用燃气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街道建设办牵头,市东派出所、浦东派出所、经贸办、应急办、城管办、区市场监管局新浦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统筹推进道路、铁路交通安全监管。配合区交通部门试点推行“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安全码”赋码管理。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联合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旅游包车安全协同治理、外省籍危货车辆长期异地经营集中整治,组织“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派出所、建设办、区市场监管局新浦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建设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大力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严查建筑工地集中宿舍区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严查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市场等擅自敲墙砸柱、改变承重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产权人(使用人)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需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将房屋安全鉴定列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的重点提醒事项。加强装饰装修、维修改造、加装电梯等小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出台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街道建设办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不断优化特种设备、民爆、农机、校园和实验室等安全监管。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新浦分局负责)。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街道文教卫负责)。

十六、加快实施精准监管执法。落实《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实施办法(试行)》,严格实施初次定级,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将企业逃生演练情况作为必查项目。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监管,督促有限空间企业落实“挂牌上锁”要求,严格执行“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和审批监护制度,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严禁违规作业和盲目施救。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强化车间班组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和职责落实,全面推广班前会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内部吹哨人”积极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全面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严格执法频次,防止重复检查、反复扰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夯实基层基础。配强队伍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人员结构;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员队伍建设,组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积极参加本级及上级组织的培训,推动各类企业和小型场所全面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强化“两员”规范建设和作用发挥。配合区应急局持续推动“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挖掘优秀基层案例,宣传“家文化”等优秀班组管理办法,推动班组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应急办负责)。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八、有效提升综合保障能力。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公职人员严守权力边界,规范涉企服务和交往行为,严厉查处在安全生产涉企服务中代做“假台账”,以及索取“保护费”“中介费”“指导费”“劳务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九、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完成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应急办负责)。组织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广泛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应急避险等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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