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4-0/2022-00007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
标 题 |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新浦办发〔2022〕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组织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线,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覆盖所有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燃气管线、餐饮场所、危旧房屋、高层建筑、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突出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媒体公示以及挂牌督办但尚未验收销号的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排查发现但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风险辨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总监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7. 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情况;
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9.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及相应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监督检查、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2. 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相结合,严格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3. 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 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推行岗位应急处置卡,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5. 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相结合,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及早预防,强化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按照“部门结合、属地为主”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社区:组织推动辖区内“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开展,指导监督辖区内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行业部门工作方案,检查指导推进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改。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管理工作漏洞,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措施,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建立完整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资料。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切实提高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紧抓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方案于3月5日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登记建档,按照危险程度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及整改方案,并逐级上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突出重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对安全风险辨识不清、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要加快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督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事故教训,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曝光警示等方式方法,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通过建立台帐、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促使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同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连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总结加盖公章于3月30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零报告”的属地、部门和单位,需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联系人:纪祥。
海州区新浦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