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4-0/2023-00025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3-06-28 |
标 题 | 新浦街道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新浦街道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新浦街道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街道群租房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新浦街道“三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在街道集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群租房突出消防问题,因地制宜、因房制宜,采取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现群租房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房主对消防安全守法合规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房主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自查自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治理重点
(一)房屋出租人是否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房屋,是否按照公共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并与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
(三)承租人是否了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具备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四)群租房所在建筑耐火等级是否低于二级,是否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五)群租房的外窗、阳台是否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栅栏;
(六)群租房的居住间内是否使用明火和大功率加热电器;
(七)是否规范电瓶车充电行为和停放,是否存在“飞线”、入户等违规充电现象和将电瓶车放置在室内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
(八)是否根据租住人数和实际需求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防烟面罩、逃生安全绳索、逃生梯等器材,并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且附使用说明;
(九)燃气的厨房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十)高层建筑内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十一)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十二)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出租房消防安全提示;
(十三)是否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
三、任务分工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楚绪磊、浦东派出所所长张新旺、市东派出所所长张雪冬为组长;浦东、市东派出所副所长,街道安监办、建设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领导小组设在综治中心,负责牵头街道群租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整治合力。派出所要牵头抓好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设管理办公室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小区内存在的群租房火灾隐患,配合区级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管理等行为,并配合区级部门对群租房不符合安全、防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租赁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办要按照各自法定职责,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群租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土地厂房用途性质等行为。安监办要对接消防救援部门,根据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操作指引,组织指导街道和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区级部门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广群租房密集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配置简易逃生器材和简易消防设施。
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承担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直接主体责任,负责群租房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与街道各相关部门联动,及时推进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四、治理措施
(一)集中约谈,部署发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群租房消防安全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通报近期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步骤,切实组织发动到位。
(二)严格执法,督促整改。组织对群租房逐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条登记造册,逐条制定整治措施,逐条明确整治期限,坚决依法处理,实行闭环管理。街道充分发挥委托执法机制,依法严格公正执法,第一时间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派出所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不配合整改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其他负有消防监管职能的部门认真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三)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督促群租房按照《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标准要求,积极运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动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全力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各社区结合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治理方案,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群租房专项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召开部署会议,加强条线发动。
(二)组织实施(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各社区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0日)。各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研究制定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紧密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强化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力排查整治。各社区要联合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局、各有关部门等基层力量,对照治理要点,对本辖区进行网格化排查,全面摸清辖区群租房基本情况,逐个建立底数清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群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群租房火灾危害性和治理必要性,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集中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结合日常检查,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从业人员以及房主、承租人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评。要坚持边治理、边总结,在推进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强化督查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
各社区安排专人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工作底册(附件2)和对照检查表(附件3)。各社区每月14日和29日前,报送汇总底册、对照检查表和统计表(附件4)以及工作总结,8月18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