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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24-0/2022-0000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1-14
标 题 关于印发《新浦街道2022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新浦办发〔202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新浦街道2022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15 阅读次数:

2022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将至,为及时、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花果山机场净空保护区”等相关政策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新浦街道决定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完善“属地监管、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机制,维护我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从业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窝点,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供应源头,堵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做到不遗漏,重点对废弃、闲置房屋和厂房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执行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申报制度,严格审查、审批各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动,严厉查处不申报、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按规定地点和时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地毯式排查、群众举报方式,彻底排查私存私藏烟花爆竹窝点,对非法储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查清非法储存货物的来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窝点,又切断源头。

4.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从重从严打击。

5.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要求,即:一是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批发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超量储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为;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和“三严禁”工作要求,即: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6.严厉打击非法配送、邮寄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销售经营配送制度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向零售经营者及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严格规范配送合同、配送车辆运输资质,监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配送过程的安全和产品质量责任。打击非法邮寄、托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陶冶 新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朱兰涛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邸兆宇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浦分局局长

詹泳波 浦东派出所所长

王永敢 市东派出所所长

纪祥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曹延萍 市民社区党委书记

薛玉平 同兴社区党委书记

李昌平 龙苑社区党委书记

高小曼 陇东社区党委书记

印闵庆豪 市化社区党委书记

房永峰 路北社区党委书记

孔 菲 建国社区党委书记

史建国 新桥社区党委书记

闫玉梅 菜市社区党委书记

尹子文 站北社区党委书记

刘 佳 市东社区党委书记

卞 晶 民主社区党委书记

姚芸芸 浦东社区党委书记

王莹莹 万润社区党委书记

张 慧 浦河社区党委书记

仲娟娟 机关社区党委书记

王婷婷 市民社区党委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零售经营环节。街道安监办牵头负责加强零售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单位“两关闭”“三严禁”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街道联合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接合部、废旧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实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贮存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3.属地管理整治。各社区对本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进行排查,找准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要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安监办、城管办、消防中队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依法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大检查,确保安全。严禁走街串巷、一条街、室外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属地管理,政府牵头、联合执法,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的方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5日---1月20日)

1.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标、专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

要根据整治范围和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合力,实施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2月15日---3月15日)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街道安监办将成立督导组,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人手参加此次行动,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二)强化责任,联合行动。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行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势,建立行之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体制。

(三)突出重点、狠抓“打非”。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有关规定倒查漏管责任人。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者无立足之地,营造依法安全经营和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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