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24-0/2016-00014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新浦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6-08-15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老新浦) | ||
文 号 | 浦东字(2013) 2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新安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安办〔2013〕6号)的要求,现就全处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 ||
时 效 |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老新浦)
各社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新安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安办〔2013〕6号)的要求,现就全处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为主线,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处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各社区、各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全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全处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开展,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期间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全处性活动
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1日至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9日,区安监局、新浦公安分局、新浦消防大队、区总工会、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等单位将会同市安监、公安(消防、交巡警、治安)、总工会、交通、建设、质监、教育、气象及燃气、供电公司、海通集团、振兴集团、金海投资等相关部门在华联广场联合举办“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日”仪式,集中设置咨询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我办事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配合区咨询活动。
4.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法规,传播安全文化,提升安全技能,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我身边的安全故事活动。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6.组织开展行业特色的宣教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在我心中”、“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行业性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全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高危企业,除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外,要结合企业特点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答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影剧院、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其他类型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按照全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指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发挥各相关单位宣传优势。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资源的作用,联合主流媒体,运用好“安全生产咨询日”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所取得的成绩,以取得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
(三)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单位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新闻宣传工作,要组织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公开曝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同时办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通过《连云港安全生产》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利用市安监局政务网站集中开展宣传。
(五)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电视台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通过氛围营造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影响面。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亮点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办事处“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85459653 联系人:韩雪
附件: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浦东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平安港城,安全至上。
3、安全保稳定,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4、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5、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6、严禁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7、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8、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9、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0、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1、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
12、落实一项安全措施,胜过十句安全口号。
13、事故源于麻痹,安全来自警惕。
1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5、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16、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7、安全是生命的卫士,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8、开展安全教育,狠抓制度落实
19、紧握安全钥匙,开启幸福大门。
20、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尽责,确保安全。
21、安全是金,常记在心
22、拒绝违规操作,保护生命安全。
23、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4、遵章守纪,善待生命。
25、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
26、唱响安全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27、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8、安全伴君一生,生命只有一次。
2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0、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31、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32、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33、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4、强化安全责任 落实安全措施。
35、安全是生命的卫士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36、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37、安全家家乐,事故人人忧。
38、注重安全,保护健康,关爱生命。
39、太太平平万家欢乐,安安康康事业腾飞。
40、人人关注安全 个个关爱生命。
41、相约文明作业 平安相伴一生。
42、与生命相约 与安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