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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9-8/2025-00003 分 类 / 公告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5-03-28
标 题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公告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公告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5-03-28 阅读次数:

海州区海宁小区建宁路2号楼4单元101室的产权人、买受人、建设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海宁小区建宁路2号楼4单元101室北侧外墙违建“雨棚”占用小区建筑区划内公共空间,并形成建筑空间,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街道已受理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多次联系该处雨棚涉及的相关利害人,无法确认该处违建雨棚的建设人,请上述房屋的产权人、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到新南街道办事处(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9号,电话:0518-80307682)接受调查。

逾期不接受调查,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法律权利。

相关知情人也可前往新南办事处提供相关信息。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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