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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6739-8/2025-00003 | 分 类 |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5-03-28 |
标 题 |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公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公告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5-03-28
阅读次数:
海州区海宁小区建宁路2号楼4单元101室的产权人、买受人、建设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海宁小区建宁路2号楼4单元101室北侧外墙违建“雨棚”占用小区建筑区划内公共空间,并形成建筑空间,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街道已受理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多次联系该处雨棚涉及的相关利害人,无法确认该处违建雨棚的建设人,请上述房屋的产权人、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到新南街道办事处(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9号,电话:0518-80307682)接受调查。
逾期不接受调查,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法律权利。
相关知情人也可前往新南办事处提供相关信息。
海州区人民政府新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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