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7694-2/2023-00001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2-10-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幸福路街道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幸福路街道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幸福路街道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强化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有效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全年改善的工作目标,根据海州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海州区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现制定《幸福路街道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0日
幸福路街道大气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
微环境整治落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扭转颗粒物浓度高值频发局面,提升辖区国控及市控点周边各类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水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整治范围:辖区1个国控站(矿山院站点)和1个市控点(文化社区楼顶站点)3公里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主次干道、马路牙边、背街小巷,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国控站点周边小区楼顶、住宅区内部道路,散煤、生物质燃烧,烟花爆竹燃放和垃圾露天焚烧,餐饮店,加油站,移动源,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限行等。
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9月至年底。
成果保持阶段:长期。
二、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区域划分。国控及市控站点3公里范围,设立重点
区域。核心片区指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背街小巷
指城市主要道路背后的小街道胡同等。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进行雾炮、喷淋作业。
(二)核心片区。全面加强对道路、街巷路面油污、油渍
的巡查监管;强化背街小巷、慢车道、人行道延伸,水扫率达到80%以上;夏秋季重点区域早八点到晚八点实施加密洒水或优化洒水作业,保持道路地面湿润。以“路见本色”“以克论净”为标准,围绕无尘街区为目标,不断创新作业方式、扩大作业覆盖面(站点3公里范围内)。做到路面整洁,见本色,无污迹、积尘;慢车道、人行道、路牙边无泥沙、污迹,道路整洁优良率达到90%以上;路面无积尘、漂浮垃圾。对现场作业情况、车辆路线、洒扫频次、洒扫时段等,建立日工作台账,月汇总台账。辖区内新建西路(电厂南门段)、西大岭路、新海路的洒水降尘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社区配合落实)
(三)建筑工地。国控及市控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所
有建筑工地(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地块),不论作业与否,均须
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严格落实车辆进出冲洗要求,对
未按要求冲洗的依法查处;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的建筑工地和
施工地块,依法停工整治。(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落实)
(四)站点周边楼顶。针对重点区域房屋楼顶,每周1次
组织作业人员配备人工冲洗设备,采用“单兵作业”方式进行清
扫,现场工作情况进行拍照,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社区配合落实)
(五)散煤、生物质排查。每周1次对辖区使用散煤、生物质情况进行排查,针对老旧小区散煤、生物质燃烧高发地加大排查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社区配合落实)
(六)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排查。国控及市控站点3公里范
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安排部署,强化
巡查管控,严格各项执法要求。(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社区配合落实)
(七)露天焚烧和垃圾焚烧排查。严格落实人员驻守值班和流动巡查制度。全面禁止垃圾露天焚烧,落实管控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八)餐饮油烟整治。督促辖区餐饮单位使用并及时清洗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提高油烟处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国控及市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社区配合落实)
(九)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国控及市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汽油年销售量2000吨以上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实施加油站错峰装卸及加油。(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
(十)移动源管理。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查力度,重点对国控点3公里范围内施工工地及重点路段移动源检查,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清退。(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作业方案,定人、定车、定责、定线路、定频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组织协调,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和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常态,全面提升站点周边微环境质量。
(二)周密组织。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做好国控、市控大气点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达标,加快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对上级交办、通报、限期整改的问题开展整治,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三)压实责任。每个核心片区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该区域的微环境整治工作,以及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当班考核和巡查制度,对核心片区负责人检查工作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督管理,落实“定人、定量、定责、定考”制度,发现问题迅速落实组织整改。各社区、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责任人将每周监督检查情况(附件)进行汇总,并于每周四前报送至街道生态环境办公室。
附件:大气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
大气站点周边微环境整治监督检查情况表
检查时间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点位(个) |
检查点位分类统计(个) |
发现问题(个) |
问题详细清单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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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片区 |
建筑工地 |
楼顶 |
散煤、生物质 |
烟花爆竹 |
垃圾焚烧 |
餐饮 油烟 |
加油 站 |
移动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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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月 X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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