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7694-2/2020-00016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08-24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 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幸工委〔2020〕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 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幸工委〔2020〕39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
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机关各部门:
《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4日
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连委办发〔2020〕1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海委办发〔2020〕30号),结合实际,制定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将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推广复制经济发达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的“1+4”改革经验相结合,与街道“社会治理创新年、创文创卫攻坚年、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任务相结合,与践行“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理念和落实“三区两城”战略部署相结合,不断提高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打造群众心中“幸福街道”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街道党工委运行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产业发展、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完善党建责任清单,推动抓街道促社区、整体提升。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深化基层党建共驻共建,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基层各类自治组织的领导。组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组织员,切实增强党务力量。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党的监督全覆盖。突出政治功能,以“幸福来敲门”关爱党员主题活动为依托,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切实推动基层党委、支部、党员和群众四个主体联动共进,积极构建“党委抓牢支部、支部严管党员、党员带动群众”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实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二)优化街道职责权限。依法规范各部门、社区现有职责权限,不断完善街道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等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和应放尽放、有序下放”原则,有效承接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根据省《赋权指导目录》、区具体镇街赋权清单,结合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依法按程序实行动态调整,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构建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度体系,合理划分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应由街道本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社区承担。制定“三定”方案,依法规范街道现有职责权限,促进街道有效履职。
(三)综合设置街道职能机构。统筹优化街道职能机构,设置职能机构8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和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为民服务中心。挂牌机构5个,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在党政办公室挂牌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政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牌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设立。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司法、群团等机构设置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优化基层审批服务。组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街道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将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和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服务窗口,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纳入统一管理。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创新,建立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加强审批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代办帮办服务队伍,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提升审批服务能力。整合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及工作力量、数据信息等,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加强为民服务中心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导向,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直接受理人社、卫健、民政、残联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积极开展代办帮办代缴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和市、区派驻街道相应执法队伍,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街道职能机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街道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配合上级相关执法机构在街道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派驻街道的执法人员编制关系保持原管理体制不变外,工作关系、组织关系、日常考核等由街道统一管理,实行“区属、街管、街用”。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资源下沉等方式,确保配备不少于4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及相应执法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建立健全街道与上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深化基层网格管理。结合街道实施的“红网格”精品工程,根据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和“全要素”定位,统一划分设置综合网格,将城市管理、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等条线部门的管理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并将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平安稳定、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管理”。网格划分后作为社区以下的管理服务单元固定下来。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网格职责清单,科学配置网格力量,确保网格设置规范、人员配置精干、制度规则完备、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制定网格管理考核办法,健全网格化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清单管理、定位管理、节点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法,对网格运行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切实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配备社区专职网格员,不断提高专职网格员比例,强化网格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七)建优综合指挥平台。在党政办公室挂牌设立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将网格管理理念与网络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结合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依托街道综合网格,有效整合党的建设、网格化管理、审批服务、“政务12345”、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信息资源和事项数据,全力打造“一口受理、一体派单、一台运行”的综合指挥平台,实现街道与区级部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畅通区、街两级指挥调度联动机制,实时受理交办事项,确保综合指挥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有序运转。
(八)构建高效基层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上级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接受街道党工委领导。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制定文件,明确将派驻机构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体系,日常工作由街道统一考核,其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必须事先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
(九)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提高。全面落实基层事业人员各项待遇政策。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作风建设提升年”“雁阵培育计划”“年轻干部蹲苗计划”等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立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治理、为民服务、创文创卫等“五个一线”强化干部实践锻炼,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统一领导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方案,统筹推动重点工作的配套衔接。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具体落实等工作。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围绕难点、工作重点强力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整体效应。
(二)统筹协调推进。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初步建立健全各项机制。10月份,开展评估工作,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要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社区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加强对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附件:幸福路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幸福路街道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帅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刘蓓蕾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卞绍向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陈志敏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 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 翊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孙海娇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 冬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徐有昌 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市城管三大
队副大队长
赵 瑞 街道党工委委员、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王 书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海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幸福路街道党政办 2020年8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