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57694-2/2020-00011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19-11-26 |
标 题 | 幸福路街道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实施方案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幸福路街道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决定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赴各社区开展宣讲,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一、宣讲时间
街道集中宣讲从现在起至明年初,宣讲时间至2020年1月下旬。
二、宣讲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党中央批准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阐释好、解读好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坚持联系实际,深入宣讲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制度优势,深入宣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入宣讲我市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部署和举措等。
三、宣讲安排
序号 |
宣讲人 |
宣讲场次 |
宣讲时间 |
1 |
王 帅 |
幸福路街道 |
2020年1月10日前 |
2 |
刘蓓蕾 |
幸福路街道 |
2020年1月10日前 |
3 |
卞绍向 |
幸南社区 |
2020年1月15日前 |
4 |
陈志敏 |
幸福路街道 |
2019年12月25日前 |
5 |
李 萍 |
江化社区 |
2020年1月15日前 |
6 |
丁翊 |
西大岭社区 |
2020年1月15日前 |
7 |
孙海娇 |
文化社区 |
2020年1月19日前 |
8 |
王 冬 |
幸中社区 |
2020年1月15日前 |
9 |
赵 瑞 |
文化社区 |
2020年1月15日前 |
10 |
王 书 |
幸福路街道 |
2020年1月19日前 |
四、相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足实际,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群众对宣讲工作的反映,不断提高宣讲成效。
2. 全面准确宣讲。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同一线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结合实际编写好宣讲稿,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全面准确深入阐释全会精神。做好面向党外人士的宣讲工作。要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各类基层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台开展宣讲,不断扩大宣讲活动覆盖面。
3. 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和理论工作者参加宣讲报告会。宣讲要到企业、机关、社区,与基层群众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座谈宣讲。组织宣讲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简化接待安排,会场不摆鲜花、水果,不设背景板。
4. 做好新闻报道。及时反映宣讲活动情况,注重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扩大宣讲影响,推动全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