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41-9/2019-00002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19-12-16 |
| 标 题 | 新东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新东办〔2019〕33号〔〕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 ||
| 时 效 | |||
新东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群租房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等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刻把握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发扬“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从严管理,按照“零懈怠、零容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持因势利导、保障民生,注重把握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行严格管理与疏导服务并重,建立健全规范有序、方便群众的管理秩序。坚持强化责任、综合治理,既要强化属地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又要统筹整合管理资源力量,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经过半年左右的整治和建设,实现以下目标: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涉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安全管理秩序、租赁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事故。
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切实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一)明确属地责任。各社区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和相关资料的上报,根据部署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要整合各类协管员、网格员、信息员等辅助力量,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以彻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综治办负责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新东派出所负责群租房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排查发现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房管所负责协调上级负责群租房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掌握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实施群租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工作;指导供气、供水企业协助做好群租房用气、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为安全隐患治理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城管办协调区城管执法队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安监所负责制定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广群租房密集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配置简易逃生器材和简易消防设施。新东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群租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东分局负责群租房租赁价格行为和相关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无照从事房屋中介和利用群租房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房屋租赁相关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进行公示。各社区依托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查核信息,对租赁住房集中地区定期走访并进行安全检查,对租赁住房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燃气设施、车辆充电停放等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情况及发现租赁住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检查记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依法落实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安全责任,确保群租房得到规范管理。
三、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底。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将13个社区划分成13个由社区民警、协管员、所属网格员组成的排查整治小组,发动网格力量,利用水、电、气数据资源,对辖区出租房分区分片排查摸底。突出以糖兴巷、苏欣快客站、汽车南站周边为主的群租房集中区域作为工作重点,力求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同时对重点排查内容、排查结果建立台账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督促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2020年11月,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海州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市资源局海州分局、海州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各社区特别是群租房数量较多的刘艞社区、广场社区、新城社区,要统一组织联合整治力量,按照全覆盖、滚动式、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清理登记群租房,深入发现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形成声威、取得实效。
(三)围绕问题抓整改。对摸排出来的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属于违法建筑、对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第一时间报请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以及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及时落实化解、帮扶和管控措施,防止矛盾升级,阻断恶性事件发生。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随时发现、随时消除。
四、加快推进安全管理长效建设
(一)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重抓好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切实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优化管理机制。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加强与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有机融合,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时效,推动专项整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与流动人口等工作融合,经常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探索群众提供出租房屋信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支撑保障
(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街道成立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延静任组长,街道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东分局局长、新东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新东派出所、房管所、城建办、安监所、文化站、新东司法所负责人和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各社区要明确1名联络员,建立专门工作微信群,每天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共同负责街道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和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问责有人。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街道将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落实。强化激励导向,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业务考评范围,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因失职失察发生重大安全案件事故的,坚决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
(三)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及时固化提炼群租房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做法,抓住信息采集、隐患整改、执法办案、奖惩激励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街道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每月研究1次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随时进行研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新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