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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7196-0/2020-0000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19-12-20
标 题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坝政发〔2019〕43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群租房安全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平安稳定。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19〕79号)要求,为进一步排查群租房存在的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等突出隐患,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新坝镇实际情况,制定新坝镇群租房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时 效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9-12-20 阅读次数:

坝政发〔2019〕43号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群租房安全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平安稳定。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19〕79号)要求,为进一步排查群租房存在的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等突出隐患,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新坝镇实际情况,制定新坝镇群租房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发扬“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从严管理,按照“零懈怠、零容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持因势利导、保障民生,注重把握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行严格管理与疏导服务并重,建立健全规范有序、方便群众的管理秩序。坚持强化责任、综合治理,既要强化属地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又要统筹整合管理资源力量,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经过半年左右的整治和建设,实现以下目标: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明显加强;涉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安全管理秩序、租货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事故;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四)明确属地责任。各村、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统筹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各村、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落实一名协管员负责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信息报送。

(五)明确部门责任。各村、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以彻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目标,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派出所主要负责群租房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排查发现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设办协调区住建局负责群租房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掌握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实施群租房租货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对群租房涉及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办协调区城管局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安监所、教卫办主要负责制定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广群租房密集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配置筒易逃生器材和简易消防设施。经发办主要负责指导电力企业协助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司法所、综治办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涉及群租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屏分局、教卫办主要负责群租房租赁价格行为和相关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无照从事房屋中介和利用群租房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房屋租赁相关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进行公示。供电所主要负责对涉及群租房的供配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对群租房及其内部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

(六)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依法落实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安全责任,确保群租房得到规范管理。

三、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从现在起至2020年11月,全镇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由新坝派出所、建设办、安监所、新坝供电所按照各自分工,确定整治主题,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治安、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突出安全问题。各村、各部门、特别是群租房数量较多的地区,要统一组织联合整治力量,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全面清理登记群租房,深入发现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加大对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形成声威、取得实效。

(八)全面深入排查摸底。要统筹整合民警、协管员、水电抄表员等力量和数据资源,突出校园和企业、施工工地周边、农民集中居住区、镇区开发小区、门面房等采取入户走访、数据分析等办法,全面深入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力求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要将排査梳理出的各种安全隐患,通过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督促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九)严格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新坝派出所要纳入管控视线;对精神病人要及时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综治办、司法所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由建设办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派出所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锦屏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综治办及时落实化解措施。

四、加快推进安全管理长效建设

(十)加强宣传引导。发布《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通告》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工作群等资源,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重抓好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切实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

(十一)加强“数据赋能”。按照社会化、智能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登记信息、物业服务企业登记信息、网络平台房屋租赁登记信息,以及水电气用量异常等群租房相关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应用。搭建数据研判模型,及时发现异常、可疑信息,精准引领群租房安全管理。加快建设应用全镇重大风险预警监测平台,整合派出所、建设办、经发办市场监督管理锦屏分局、安监所等部门和单位数据资源,构建群租房安全隐患数据信息比对应用、分流交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推动形成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十二)优化管理机制。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认真落实管理力量和管理措施。积极探索群众提供出租房屋信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支撑保障

(十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新坝镇党委副书记王珩玮任组长,新坝派出所指导员郭峰、新坝镇宣传委员吉文和、新坝镇政法委员徐增江、新坝镇党委委员刘恋、市场监督管理锦屏分局副局长王余启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的总支部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卫办,由印志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明确1名联络员,共同负责全镇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和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问责有人。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落实。强化激励导向,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评和部门业务考评范围,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因失职失察发生重大安全案件事故的,坚决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

(十五)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及时固化提炼群租房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做法,抓住信息采集、隐患整改、执法办案、奖惩激励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镇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1次、各村、各部门每月研究1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进行研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镇有关部门要立足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安全管理标准,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持续扩大公租房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为常住人口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从源头上避免群租问题的产生。

附件:新坝镇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新坝镇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珩玮镇党委副书记、大穆村党总支部书记

副组长:郭峰新坝派出所指导员

吉文和宣传委员、普安村党总支部书记

徐增江新坝镇政法委员

刘恋新坝镇党委委员、新西村党总支部书记

王余启市场监督管理锦屏分局副局长

成员:印志俭新坝镇教卫办主任

顾军新坝镇安监所所长、经发办主任

魏良志新坝镇建设办主任

樊继华新坝镇司法所副所长

樊玉生新坝镇综治办主任

徐兴兵新坝镇城管办主任

刘佃新坝电力站站长

付誉峰新坝中心小学校长

汤冬梅新坝中心幼儿园园长

王宏磊新坝中心小学异地新建施工方负责人

徐成云新坝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施工方负责人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新坝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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