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9-0000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22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卫办发〔2019〕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海州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海州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海州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海州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3月21日,盐城市响水陈家港一家企业发生爆炸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区卫健委决定,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在
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区卫健系统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市、区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在全区卫健系统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基础上,立即开展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海州区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委医政科,负责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卫健系统安全工作。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方案,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让全体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的隐患得到彻底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得到整改、监控,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做好摸排、整改工作,要对前期自查、督查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摸清本单位危化品底数和安全现状,积极完善危化品风险管控措施,加大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管理。
消防安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住院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做到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各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检查。
道路交通: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对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建筑老化,加之经费不足,彻底改造一时难以解决,并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要引起高度重视。能彻底改造的要彻底改造,一时不能改造的要实施必要的加固处理,并严格建筑安全监控措施。
行业安全: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增强医务人员应急观念,保障药品器械储备,确保急救工作即时到位;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努力防范医疗差错,减少医疗纠纷,杜绝责任事故;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适时监控;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严格医疗机构内部消毒、感染控制,严防医源性感染事件;严格对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把好发证、年审、校验关。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全面自查自纠、督察整改、总结提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切实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2日前报区卫健委医政科。
(二)督查整改阶段。4月20日前,区卫健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督查,对行动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4月22日前,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区卫健委医政科。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100%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树立抓安全也是重要政绩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十分突出的重要位置,做到清醒再清醒,过细再过细,落实再落实。实行安全生产正职负责制,单位正职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全系统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健全制度,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隐患整治制度、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五落实”。各单位要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工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按照市、区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配齐和完善消防安全技防设施。
(三)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交通、建筑、行业等安全工作逐项、逐条排查过筛,保证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督导组将对每个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加大宣传,及时总结。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对此次行动的宣传力度,让每个职工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排查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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