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8-0003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03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村卫生室中医综合 服务区(中医阁)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卫办发〔2018〕5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海州区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村卫生室中医综合 服务区(中医阁)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海州区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3日
海州区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乡镇村级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中医医政〔2017〕8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村级进一步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升乡镇村级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内容
(一)项目单位
每个乡镇卫生院2018年度选择不少于5家基础好,中医药服务能力强的卫生室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 (中医阁) 服务能力达标建设试点工作。2020年前,100%的村卫生室建成达标的中医综合服务区 (中医阁)。
(二)项目内容
1.村卫生室单独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且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原则上应单独设立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房、中药煎药室等。
2.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诊区外悬挂“中医角”、“中医阁”等牌匾(可按本地特点进行统一要求)。
3.配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计算机等基本设备,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申报和日常管理。
2.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由各乡镇卫生院承担,区卫计局给予适当补助。2018年度区卫计局先行向承担建设项目的各乡镇卫生院拨付2万元做为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于每年度考核后,根据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助。
3.项目执行时间。2020年10月份之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落实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在2018年3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每年度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项目建设。区卫计局将每年度组织项目建设考核验收。
(二)严格标准。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指南》标准,对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阁)进行改(扩)建,标准要高、质量要硬,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三)及时申报。各乡镇卫生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设备采购和验收等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每年度8月底之前向区卫计局中医科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江苏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指南》
附件
江苏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指南
一、中医科室设置
(一)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单独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室),且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仅配备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或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单独设立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房、中药煎药室等。
(二)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室)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诊区外悬挂“中医角”、“中医阁”等牌匾(可按本地特点进行统一要求)。
(三)配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计算机等基本设备,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
二、中药房建设和药事服务
(一)如设置中药房,原则上在中医综合服务区内相对独立设置,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进行建设。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冷藏柜等,其中中药饮片柜(药斗)要结构规范合理、外观古朴典雅并
具有防虫蛀、防腐蚀、防潮湿等功能。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剂、民族药制剂)不少于100种。设置中药煎药室的,其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平方米。
(三)未设置中药房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须与上级医疗机构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
(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
三、中医药人员配备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二)从事中药饮片调剂的,应为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煎药室工作人员,应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未配置中医类别医师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乡村医生和从事全科诊疗的非中医类别医师每年须定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四、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
(一)能够实际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项目中的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二)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三)能够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和中医药理论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四)鼓励培育中医特色专病,坚持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临床疗效。
五、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一)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年度省定基本要求。
(二)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注重发挥权威中医类报刊等媒体的健康传播作用,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三)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患
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救治等工作。
六、信息化建设
(一)接入并使用中医健康信息平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远程诊疗、远程教育、远程会议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二)鼓励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规章制度执行
(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执行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中医药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二)建立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中医药基本医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等情况,纳入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三)制定执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