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8-0002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6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卫办发〔2018〕2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弘扬生产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18〕54号)精神,现就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 ||
时 效 |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弘扬生产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18〕54号)精神,现就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卫计局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医政科。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印发开展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协调、部署和安排。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要通过LED显示屏、橱窗、展板、宣传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以及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上午市安委会、海州区安委会和高新区安委会联合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卫计局将组织人员参加;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通过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发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要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活动等方式方法,形像直观地向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科普安全常识、急救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等。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观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梳理辖区内发生过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结合“12·9”重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演练。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应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保障等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卫计局将紧密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特点,科学安排演练内容,精心组织一场系统层面的综合性演练。
(七)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及传播活动。开展“身边的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展示摄影作品,引导全社会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畅想安全的生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考核指标,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应景造势、“花拳绣腿”,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按照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结合实际、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凝聚责任落实正能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发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新媒体并重的全方位多元立体化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大影响、好印象、强磁场。
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以信息的形式),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请单位于7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卫计局医政科。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于7月3日前报区卫计局医政科。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0518-85465345 邮箱:wsj5460208@163.com
附件:1.海州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海州区“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统计表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海州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2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2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2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全省第二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附件2 海州区“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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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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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0日累计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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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安全月宣传单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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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横幅(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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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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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屏播放(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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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检查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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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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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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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法检查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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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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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信息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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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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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班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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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演出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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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演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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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讲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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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注明活动内容和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