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8-00009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3 |
标 题 | 关于在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单位 开展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卫发〔2018〕1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单位 开展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的通知 | ||
时 效 |
关于在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三单位 开展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的通知
海卫发〔2018〕19号
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深化医改成效,结合市、区制定的深化医改系列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南中心卫生院、连云港市眼科医院(养老护理院)开展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任务安排
1.第一阶段(2月份):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明确要改什么。各试点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中层以上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对照连云港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连云港市深化医改工作文件汇编》、区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卫发〔2016〕8号)等各项文件要求,开展讨论,明确本单位哪里还未改,已改的是否到位,最终需要改到什么程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2.第二阶段(3个月内):调查研究,制订方案,明确要怎么改。各单位对内要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征求职工建议建言,对外要善取他山之石,多学习借鉴各地同类单位已有的医改成功经验,尽快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本单位实际的改革方案或草案上报局党委。在此阶段,局党委派出由葛秀伟同志带队的调研小组,深入各试点单位开展蹲点调研,蹲点期间调研小组成员脱离原工作岗位,深入各试点单位同学习、同工作,可列席各试点单位各类会议,各试点单位做好调研小组的后勤保障工作。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报局党委,局党委综合各试点单位的草案与调研小组调研报告后,形成最终方案报区医改办。
3.第三阶段(3个月内):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坚决改革到位。对区医改办同意的方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宣传发动,制订详细落实保障措施, 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明确各时间节点,务必将方案落到实处。
4.第四阶段(2018年底前):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务求改的实效。各单位对改革措施开展回头看,再次征求职工意见,根据反馈的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对未改到位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继续深化改革,对改革效果较好的事项,提炼总结,形成经验材料报局医政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医改办、市各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等系列医改文件精神指导下,新一轮医改工作在海州区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今年我区分别选取一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家乡镇卫生院、一家公立医院为试点单位推进综合改革,对于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探索经验、完善政策、推动落实的有力抓手。三家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医改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和模式,推动海州区医改工作从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
二是要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试点单位要切实领会市区深化医改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目标和问题双导向,以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为标准,紧紧围绕事关全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亟需探索突破的改革"硬骨头",聚焦文件精神落实,集中力量攻坚突破,整体配套推进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政策的叠加效应。要注重把文件精神与单位首创相结合,对于国家、省、市、区层面明确的医改重点任务要坚决推进;对于暂时条件不成熟、把握不准的问题,也可以先行先试,切勿观望不前。
三是要抓好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局医政科对进一步深化医改试点负有牵头责任,尽快启动试点工作。要按照市、区确定的深化医改总体要求,统筹谋划,对各试点单位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改革措施的衔接,对试点单位的配套政策建议及时报区医改办。要紧扣改革目标,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实化和分解,将医改纳入对试点单位的考核要求,提高医改方案执行力。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动态监测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强化对试点效果的考核评估,建立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和问责机制。各试点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重要事项及时报局医政科。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