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7-00017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25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卫发〔2017〕4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
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更好地执行中央、省和连云港市结核病防治项目方案,确保我区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现将计划下发给你们,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7日
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任务,特制订《海州区201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1.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
2.全区发现并规范管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4例以上,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患者管理质量。
3.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达到国家、省级要求以上。规范开展耐多药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4.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率≥45%(65岁以上、糖尿病)
5.对学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开展有效的宣传防治工作。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加强工作部署,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运行质量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和《2017年连云港市疾控结核病防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以确保工作有效得到落实。另外,要进一步完善新型“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机构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作用,确保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
2.提高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率和系统管理率
以结核病患者为中心,积极探索DOT的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患者不同需求,采取科学合理的督导管理方式,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保证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以上。按时取药率、按时查痰率均达95%以上,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率≧98%,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5%,上一年登记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各类工作资料,数据完整真实。
3.提升耐多药结核病管理治疗工作质量
认真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工作,对已诊断为耐多药的结核病患者,区疾控负责患者居家服药、治疗及随访管理工作的督导。所有耐多药患者均严格实施DOT管理。
4.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年内和市疾控联合举办一次学校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强化对具体负责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提升学校结核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3.24结核病宣传日”,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5.切实开展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按照“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宣传活动。各社区发放入户宣传资料中至少有1次是宣传结核病内容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同时,继续做好百千万结核病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招募指导工作。另外举办2次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班,负责结防的乡村医生接受1次结核病相关技术培训。
三、监测、督导和考核
1.区疾控中心每二个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一次督导,并有督导记录,每季度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并有督导记录。
2.各单位要保证结核病管理人员稳定,每次对患者进行随访要有随访记录并书写完整,教会患者正确使用健康手册。
3.考核说明(满分110分)
⑴第一次入户随访:从区疾控中心反馈到社区日期算3日内进行随访,如果入户后患者还在住院治疗,可向家属了解患者情况。填写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进行家访得10分。如只进行电话随访没有进行家访得1分。未随访不得分。
⑵随访记录中能每月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的,每随访一次得10分。
⑶最后一次随访并收回健康手册得10分。未收回不得分。
⑷每一次查痰时间能通知患者并有记录,另外从QQ中告知区疾控中心,每次满分10分。三次30分。
⑸现场查看每位患者的随访记录,完整真实得10分,不真实不得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