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7-00011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26 |
| 标 题 | 关于做好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卫发〔2017〕3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做好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已逐渐进入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3月份全区报告手足口病37例,较2月上升48%,且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多例重症病例,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加强督导考核,保障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专业队伍,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早诊早治能力,提前做好药品、试剂等应对暴发疫情物资准备。区疾控中心要根据《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11版)》及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疫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并规范处置疫情。区卫生监督所要强化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的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规范肠道门诊,加大检索力度
自4月1日起至10月底,全区各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肠道门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苏卫医〔2010〕102号)要求,完善门诊硬件设施配置,保障门诊规范运转。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保证腹泻病人全部到肠道门诊就诊,切实加强院内感染控制;认真按照“逢泻必登、逢疑必检”的原则,重点针对疑似病例以及餐饮服务行业、流动人口、疫区归来的腹泻病例,加大采样检索力度,检索率不得低于10%,检索人数应超过当地总人口数的1‰,霍乱胶体金快速检测数不低于检索总数的50%,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
三、强化监测报告,规范调查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着力加强对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肠道传染病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工作目标,着力提升重症病例早期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区疾控中心要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疫情报告情况,尤其要注意疫情的异常增加。各医疗机构一旦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和院感控制,并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区疾控中心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规范落实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疫点疫区处置等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各单位要依托卫教合作,督促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监测、晨午检等工作制度,着力提高疫情监测敏感性,早期发现并及时规范处置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聚集性疫情。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措施到位
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多与饮食饮水卫生因素有关。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饮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尤其要强化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结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食品增加监测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严防霍乱经食源性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科学防控
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地,从源头上预防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各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普及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防控工作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