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0015/2023-00012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3-11-30 |
标 题 | 关于对海州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卫办发〔2023〕9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对海州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的通知
海卫办发〔2023〕91号
关于对海州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开展综合评估的通知
区属各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保障集居儿童身心健康,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符合条件的区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部分区属托幼机构(具体见附件)
二、评估标准
1.《连云港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
2.《海州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
三、评估方式
依据标准,通过查阅资料(三年的卫生保健台账)、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四、日程安排
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本次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发放卫生保健合格证明及托幼机构评优的依据,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办园资格。请大家做好准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州区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科 徐莉莉
联系电话 :85450027,18551009679
附件:区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日程安排表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区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机构名称 |
1 |
12月11日 |
宝宝佳幼儿园、板浦花果山幼儿园 |
2 |
12月12日 |
潘圩幼儿园、新浦实验凤翔铭居幼儿园 |
3 |
12月13日 |
四季阳光幼儿园、夏禾幼儿园 |
4 |
12月14日 |
世纪阳光幼儿园、开发区明星幼儿园 |
5 |
12月15日 |
好孩子茗馨幼儿园、伟才幼儿园 |
6 |
12月18日 |
海州幼教苍梧春晓分园、锦屏中心实验分园 |
7 |
12月19日 |
新坝欣欣幼儿园、贝贝幼儿园 |
8 |
12月20日 |
左右羽九龙幼儿园、朐山幼儿园永安新村分园 |
9 |
12月21日 |
浦南中心幼儿园云顶华庭分园、晨辉幼儿园玖璟府分园 |
10 |
12月22日 |
板浦中心幼儿园海州大院分园、宁海中心幼儿园新海苑分园 |
注:检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如遇特殊情况,日程将会做调整。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