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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5/2022-00007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2-08-04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肿瘤综合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肿瘤综合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7 阅读次数: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癌症防治行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实施方案》,巩固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期诊断,制定《海州区肿瘤综合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工作。

附件:海州区肿瘤综合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附件:

海州区肿瘤综合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现重点癌症早期诊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江苏省肿瘤筛查项目技术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一)项目目标

1.推广实施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及结直肠癌高危人群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提高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的比例,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癌症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减轻个人和社会的肿瘤负担。

2.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癌症防治的能力以及居民癌症防治知晓率、癌症筛查参与率。

(二)项目任务

开展社区居民癌症知识宣传教育,完成社区整群居民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及结直肠癌高危人群问卷调查,结合生物学3项(胃幽门螺旋杆菌、乙肝表面抗原和粪隐血)初筛。项目总共完成3600例“五癌”高危人群临床筛查。各筛查单位动员完成临床筛查任务数详见附表1。

二、筛查对象选择

选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作为筛查对象:(1)本地区常住户籍人口;(2)实足年龄45-74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3)既往无恶性肿瘤史。

为有效浓缩高危人群,筛查对象需具备以下高危因素之一:五大恶性肿瘤家族史(肝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长期吸烟饮酒,石棉等职业暴露史,喜食烫食、腌渍、粗硬食物,反复反酸、吞咽困难、食道内异物感,肝炎(乙肝、丙肝)、肝硬化病史,感染胃幽门螺旋杆菌,胃肠道疾病史(萎缩性胃炎、胃溃疡、胃息肉等),便潜血阳性,肥胖。

三、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筛查人群选定、动员和确定被筛查者名单

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定社区筛查的人群。各筛查单位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材料和科普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群众参加肿瘤筛查项目,说明项目的背景和意义;根据方案的要求,在符合条件的人群中确定参加对象,并填报姓名和基本信息,最终确定人群参与率。所有参加后续危险因素收集者都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危险因素收集和高危人群评估

各筛查单位工作人员对参加居民开展危险因素问卷调查和生物学标本采集(不具备采集条件的单位可动员至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采集检测)。

问卷调查利用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工作平台面对面询问完成,共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即参加对象的一般情况、饮食习惯、生活环境、方式和习惯、既往史、恶性肿瘤家族史、女性生理和生育史等。

生物学标本包括:5ml静脉血、大便标本。生物学检测由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粪便隐血试验(FIT)和幽门螺杆菌(Hp)的检测。

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工作平台结合问卷及生物学检测结果,自动评估出需进行临床筛查的高危人群,高危人群数以最终临床筛查任务数完成为止。

高危人群评估和临床筛查同步进行,评估与临床筛查之间的时间间隔控制在30天内。危险因素初筛评估出的高危人群由筛查单位工作人员在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工作平台预约,前往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相关临床筛查。

(三)临床筛查

临床筛查由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五类高发癌症(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肝癌)的筛查方案根据江苏省肿瘤综合筛查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项目内临床筛查免费(如筛查对象要求增加项目需补齐差价)。

筛查组制定详细的临床筛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预约、检查和报告(包括肺部低剂量螺旋CT、上消化道内镜和指示性病理活检、结肠镜和指示性病理活检、AFP检测和肝脏超声)以及检查结果的专家会诊、诊疗建议,报告的解读以及诊疗的协调安排。

四、职责分工

1.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管理方案并开展督导、考核,经费管理,开展技术指导,在筛查单位开展义诊等宣传活动,提供生物学标本采集耗材,开展生物学标本检测、临床筛查。

2.海州区疾控中心:负责区级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宣传发动。

3.各筛查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宣传发动,利用中国居民癌症防控行动工作平台开展问卷调查,对参加筛查居民采集生物学标本并送至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动员高危人群参与后续临床筛查。

五、质量控制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对项目中的每一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现场工作的质量控制等。

(一)人员资质和培训

严格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具备所需的工作资质和工作背景,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项目宣传和人群动员

项目开始前,采取各种形式,立足于民生工程,广泛宣传该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人群参与率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

六、资金管理

本项目资金由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考核明细。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各筛查单位完成数量及质量统一与筛查单位结算劳务费。筛查单位劳务费发放标准详见附表2。

七、进度安排

1.2022年8月上旬,完成组织实施、任务分解及宣传发动工作,项目培训;

2.2022年8月底前,各筛查单位完成问卷调查任务的20%;

3.2022年9月底前,各筛查单位完成问卷调查任务的60%;

4.2022年10月底前,各筛查单位完成问卷调查任务的100%。

八、工作要求

各筛查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认识到该项目对推动我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现肿瘤早诊早治的重要性,成立工作组开展筛查,确保项目工作质量,保证项目进度。

附表:1.各筛查单位任务数

2.筛查单位劳务费发放标准

附表1

各筛查单位动员完成临床筛查任务数

单位

动员完成临床筛查任务数

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洪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新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花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5

板浦卫生院

225

中正卫生院

225

锦屏卫生院

225

宁海卫生院

225

浦南卫生院

225

新坝卫生院

225

岗埠医院

225

合计

3600

附表2

筛查单位劳务费发放标准(元)

评估结果分类

高危因素

问卷经费

生物学标本采集

备注

高危,完成临床筛查

60

10

多项高危,每增加一项筛查,增加问卷费30元,最高180元

高危,未完成临床筛查

20

10

选择依从性较高人群开展问卷筛查

非高危

20

10

非高危

0

10

有效浓缩高危因素

不合格问卷

0

0

非调查年龄范围、既往癌症史等导致问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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