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9-5/2016-00031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3 |
标 题 | 关于成立海州区卫生系统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卫〔2012〕1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成立海州区卫生系统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关于成立海州区卫生系统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工作人员:
为全力配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卫生系统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守远 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刘玉凤 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沈南通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车晓荣 副局长、党组成员
薄祥军 党组成员、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 杨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 明 综合科科长
程同艳 会计中心主任
孙 刚 办公室副主任
谢 娟 综合科副科长
张晓兵 办公室科员
曹 杰 办公室科员
王 旻 办公室科员
曹苏静 综合科科员
滕士军 会计中心科员
佟 莹 会计中心科员
程恩丽 会计中心科员
李 佳 会计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车晓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
附件:海州区卫生系统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工作值班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