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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5/2023-00013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11-24
标 题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卫办发〔2023〕9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12 阅读次数:

海卫办〔2023〕90号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季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苏安办〔2023〕19号)精神和市卫健委、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频繁、安全生产影响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点,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海卫办〔2023〕34号)明确的24项主体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责;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

3.严格落实本质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确保功能完好,运转正常,严禁“带病”工作。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实强制性标准规范,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运用网络、大数据、云平台、手机APP、电子巡更等信息手段,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有计划有步骤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确保新进人员和换岗人员接受岗前安全培训。加强特种岗位人员培养,按100%持证上岗要求,补齐补全消防、监控、配电、锅炉等特种岗位人员,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严禁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不得被占用、堵塞;制定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

2.内部出租出借场地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后,不得发生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餐饮场所厨房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烟道清洗经常,烟道周边不得堆放可燃物;不得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不得违规占用中庭、走道,存在“三合一”现象;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不得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冷库不得违章喷涂保温材料。

3.不得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不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不得存在飞线充电行为;信息机房UPS电源合格。

4.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保持完好有效,不得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不得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5.建筑消防设施及时有效维保;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四个一次”活动(启一次泵、放一次水、按一次按钮、测一次风压),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按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针对冬季低温情况采取保暖防冻措施。

6.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设置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消防站应急队员和相关装备,通过专业演训达到会处置早、小火情的能力;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7.消防控制室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8.落实每日对重要场所及设施设备、要害部位、重点岗位开展安全检查;住院区、门诊区白天至少巡查2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每月至少组织2次夜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9.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严格危化品安全管理

1.液氧(氮)站罐体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罐体不得老旧失修,防火防爆、视频监控、警示标志、防护栅栏、围堰等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工作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认真巡检,按程序操作。

2.危化品日常规章制度健全,严格落实规范。危化品统一归口监督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存放与使用管理不得存在多头管理使用乱象。

3.危化品库室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具体管理人员对品种数量批次清楚、进出库登记统计规范。

4.实验室管理责任明确,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按要求设置必要的监控、消防设备,实验操作人员具备应急处置能力,不得违规操作业。

5.危化品工作人员全部接受专业培训,熟练掌握专业安全常识,一律持证上岗,日常检查巡查认真负责,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6.制定危化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健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严格既有建筑及自建房安全管理

1.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及自建房排查,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隐患建筑,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

2.突出检查老旧建筑、危旧房屋安全管控情况,严防建筑倒塌伤人。

(五)严格燃气安全管理

1.进一步对内部食堂、燃气锅炉房、出租出借场所、员工家属区、宿舍、分院(分部)、小散远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气使用的单位、场所、具体点位;全面摸清燃气管道布局、燃气气瓶、燃气灶具数量;全面摸清本单位燃气安全问题隐患和症结所在。

2.把内部食堂、燃气锅炉房、出租出借用于餐饮等场所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出来,确保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熄火保护装置和视频监控,并按消防规定,与消防控制室联动。

3.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不得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对燃气灶具等附属物以及与燃气管道连接处进行检测维护,严防锈蚀、漏气等风险隐患。及时更换不合规的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附属物。坚决清理违规使用燃气气瓶的场所,采取“瓶改管、气改电”等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压实主体责任,对餐饮、医院、托育和医养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及时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寻求技术指导。

5.加强与燃气部门对接,掌握本单位燃气系统布局,对进入单位的燃气管道区域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严防施工等因素破坏燃气管道。

6.主动联系属地街道(乡镇),会同燃气主管、房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使用燃气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整治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对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开展专项治理,严禁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

(六)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大对施工方审核力度,施工前与施工方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杜绝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介入施工工程。不得存在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问题;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全隐患整改。

2.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集宿区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符合相应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到位。

3.严格施工监督管理,加强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管,防止当“甩手掌柜”,及时制止不符合规范施工行为,并督促加以改进。严肃施工纪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管理,明确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操作,盲目盲干,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从严从快处理。

4.施工单位对新进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到位。

5.对小修小补等零星工程加强监管,施工区与工作区域划分清晰,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七)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重点排查整治电梯、车库、锅炉、中心制氧机、高压氧舱、氧气瓶等,以及其他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做到台账资料完善健全,管理人员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2.对排查整治出的特种设备问题,及时整治整改,严格落实日常维护检修要求,加大老旧特种设备升级改造力度,确保特种设备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运转。

3.特种设备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警示标识清晰,登记统计正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无违规操作等问题。

4.组织特种设备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组织经常性演练。

(八)严格电力系统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值班人员100%执证上岗,防护工具柜内设备齐全,按时检测绝缘手套和胶靴,做到地垫符合标准,在室内安装防鼠板等设备。

2.配电间(房)消防设施设备完备;办公楼、宿舍、病区等场所电路线路不得有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火灾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3.加强电瓶车充电统一规范管理,使用智能充电装置。

(九)严格安全保卫安全管理

1.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建立医警协作机制,按规定设立警务室并充分发挥作用。

2.视频监控室安排专人值守,有无持证上岗,视频监控与消防中控联动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数据存储达标,视频探头数量和分布合理。

3.按标准比例配备安保力量,不得存在年龄偏大,专业素质不高,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

4.病区一键报警系统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接警(报)后按照1、3、5分钟的要求赶至现场处置。

5.坚持日常安保检查巡查。

6.合理处置医患纠纷秩序,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安全生产冬季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针对冬季防范重点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拧紧责任链条。各单位要专题研判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开展精准化治理。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自查自纠,开展专项督查及回头看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靠前指挥,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一抓到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检查督导,防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杜绝大事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整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应急预案,按照闭环整改要求,对账销号,确保彻底整改。

(四)严肃追责问效。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冬季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工作要求,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治理不实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于11月29日前报送委安监科,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我委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联系人:周梦宣,联系电话:0518-85465345。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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