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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15/2023-00009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3-08-30
标 题 关于建立海州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海卫发〔2023〕5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建立海州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州区教育局

海州公安分局

海州区民政局

海州区财政局

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海州区总工会

共青团海州区委

海州区妇女联合会

海州区红十字会

海卫发(2023)53号

关于建立海州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农场、园区、辖区各学校、区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连云港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连云港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连卫办妇幼〔2023〕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目标,经部门磋商,现就建立海州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我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研究完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及时报告和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相关部门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的政策统筹和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各部门做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实施落实。

二、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一)部门协作机制由区卫健委、区教育局、海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10个部门组成。

(二)部门协作机制由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部门协作机制成员。

召集人:刘 媛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孙知晨 区教育局卫健科科长

孙德州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正艳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张丽娜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王 旭 区文体旅局体育科科长

杨 洋 区总工会女工部部长、经审部部长

邱 燕 团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冬梅 区妇联副主席

李牧栩 区红十字会科员

李振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春林 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朱冬云区卫健委妇幼老龄健康科科长

冯惠民 区卫健委中医科科长

孙志先 区卫健委卫生科科长

吴 涛 区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张云勇 区卫健委安全监督科科长

王 旻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滕士军 区卫健委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陈爱平 区卫健委爱卫办副主任

闫会涛 区卫健委医政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三)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妇幼老龄健康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妇幼老龄健康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卫健委:负责全区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统筹协调;组建消除母婴传播专家组;推动各项策略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整体推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群体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健康意识,做好感染者及感染者子女的入学保障工作。

海州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性工作者、吸毒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干预工作。

区民政局:对结婚登记人群进行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健康宣教,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相关救助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区文体旅局:负责开展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率。

区总工会:负责职工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依托职工之家、爱心母婴室、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场所为感染的孕产期女职工和所生儿童提供关怀关爱服务。

团区委:负责青少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青少年提供支持与关怀服务。

区妇联:负责育龄妇女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依托妇女儿童之家等场所,为感染妇女及儿童提供关心关爱服务,依法维护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区红十字会: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关怀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协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部门协作机制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二)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协作机制工作部署,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提出需提请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审议事项;负责制定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及行动计划等文件;梳理总结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实施分类应对的具体措施。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加强并指导各条线做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按要求参加部门协作机制会议、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政策联动、信息互动和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公安分局

海州区民政局海州区财政局

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海州区总工会

共青团海州区委 海州区妇女联合会

海州区红十字会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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