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索 引 号 070015/2020-0000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0-05-20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 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卫办发〔2020〕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中医药健康文化巡讲活动(各基层医疗机构年内开展不少于1场)
时 效

关于印发《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 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7-07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海州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局之年。全区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意见》,全面落实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连云港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健康海州建设,以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坚持人才优先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重点、补短板、展优势、提能力,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

1.深入推进《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中医药法》、《意见》等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待《江苏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省实施意见》出台后,广泛组织学习宣传并贯彻实施。根据省、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继续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报名等相关工作。

2.完成“十三五”规划评估工作,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和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市中医药“十三五”规划评估工作。结合《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连云港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我区实际,启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海州行动和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3.努力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提高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年内65岁以上老人和0-36个月儿童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推进中医护理服务,培养掌握中医适宜技术的护士队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依托市级中医应急医疗专家库开展相关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和考核内容,在区级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中,突出中医药使用情况等考核内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4.大力推进医改中医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与市中医院组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探索中医专科联盟建设模式,依托我市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推进区级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配合医保部门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三、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5.继续推进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年内力争2个省级中医内科(浦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孔望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相关部门复核评审。实施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动态管理,分批组织对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进行周期复核,促进专科能力水平提档升级。

6.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年内新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并投入使用。全区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5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力争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7.大力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服务,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中医药服务;推广“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药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

四、着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8.大力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依托市中医院组织开展中医经典大讲堂活动,年内培训人员不少于10人,引导中医人员重视中医经典学习,强化中医临床思维训练,提升中医临床服务能力。加强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及基层工作站内涵建设,辖区内各工作室和工作站年内要通过市卫健委进度建设考核。

9.扎实开展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快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好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年内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卫技人员参培率达100%;做好第一批、第二批市基层优秀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专业)招生和培养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不断壮大辖区内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人员参加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高级人才培训班。

五、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0.做好重点科研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年度省中医药科技发展项目遴选申报工作,支持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新生物技术、新材料开展的中医药研究。配合市中医院和省级普查队做好2020年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1.加强中医备案诊所监管。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推动中医诊所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中医诊所备案监督管理,年内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中医诊所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七、切实加强中医药宣传和文化建设

12.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2020 年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连云港站活动。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健康文化巡讲活动(各基层医疗机构年内开展不少于1场)。开展主题宣传、“岐黄校园行”、精品遴选、悦读中医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作。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和文化体验场馆,依托已建成的“中医馆”开展中医药免费体验周活动。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安排,配合开展2020年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鼓励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建设。

13.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社会宣传。组织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各级各类平台扩大中医药宣传,主动宣传中医药政策法规、防病治病知识、典型工作经验、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相信、热爱、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